人民监督员是一座桥梁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0-09-04 10:10:09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冯骥才
冯骥才参加检察机关活动
我今年74岁,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的老朋友啦。2016年起,我受聘成为赤峰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4年时间里,我对17起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参加了3次“检察开放日”活动。
在这4年的人民监督员履职生涯中,印象最深的是2018年我参加宁城县吕某刑事申诉案的公开答复听证会。那个案子其实本不复杂,邻里间因为几亩耕地所属权产生纠纷,各执一词互不让步,最终发展成父一辈子一辈的矛盾,致使申诉方成为多年的老上访户。听证会开始前,我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多次阅卷,寻找解决问题的关键点。通过反复的思考,我认为解决这个案子的关键除了讲明白法律外,更要讲清楚人情道理。为此,我进行了充分的发言准备。“千里来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听证会上,我没有过多地讲法律摆事实,而是从清代“三尺巷”的故事讲起,用乡亲们更容易接受的“土话”劝说双方当事人。发言结束后,会议室内旁听的乡亲们都为我鼓起了掌,双方当事人也都惭愧地低下了头。这次听证会,顺利地解决了问题,成功息诉罢访。
4年的履职经历,让我对人民监督员这个职业有了新的认识。很多案件当事人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法律规定不十分理解,便会不自觉地站到了司法人员的对立面。这种情形一旦出现,人民监督员就是一座桥梁。我常常对当事人讲,我是人民监督员,代表你们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是否公平公正,所以咱们是“一伙儿”的,如果案子办得有问题我肯定不同意。当事人听我这样说,偏见就放下了,对当事人释法说理的路也就走通了,案子办起来也顺当些了。
在这4年的人民监督员履职过程中,我对检察机关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退休前,我曾在沈阳铁路局赤峰工务段保卫科工作,退休后,也担任过社区治保主任,对法律有一些了解。被聘任为人民监督员后,通过阅读检察报刊、参与案件监督和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我亲身体会到了检察官们用心办案、秉公执法时的艰辛,以及耐心释理说法、尽力救助贫弱时的暖心。特别是在2018年末,我受赤峰市检察院邀请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共同视察全市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历时4天,行程2000多公里,亲眼目睹了检察机关在生态修复、矿山整治等方面的专项成果,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为满足人民需求而提供更好的法治服务所做的努力。
在4年的人民监督员履职过程中,有人问我:“老冯,你当人民监督员一个月给你多少钱啊?”我总是笑着反问:“你说守护住一份公平正义值多少钱?”党和人民把这样一份无上光荣的任务交给我,是对我的信任,我就要履职尽责,不辱使命!在我这个年龄,能够有机会成为一名人民监督员,我很乐呵!
(本报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孙小艳 张亮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