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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2-02-29 14:32:00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2月28日在赤峰市第五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上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秀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市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1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和基层院建设,着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履行职责,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根据“十二五”建设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把促发展保稳定惠民生作为工作的基本出发点,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强化大局意识,创新融入途径,优化服务措施,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执法活动。重点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批捕13人,起诉17人,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参与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食品药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批捕31人,起诉38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加大打击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等犯罪力度,批捕5人,起诉62人,努力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把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实际效用,对执法办案中发现有关行业部门存在的制度漏洞,及时提出完善意见,依法要求反馈情况,促进管理机制创新;建立涉检网络舆情引导及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延伸检察职能,派驻检察机构,把为民、便民、利民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已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巡回检察室30个。检察室接待群众法律咨询、参与社区矫正管理、收集职务犯罪线索、调处基层矛盾纠纷,得到了广大基层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去年11月,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到喀喇沁旗院牛家营子检察室视察,对检察机关职能延伸、服务基层的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坚决贯彻市委扶贫济困要求。深入扶贫联系点,与干部群众共谋发展思路,共商抗灾措施,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到农牧民家中访贫问苦,解决实际困难。市检察院主动协调防洪资金5万元,发动检察干警捐款1万余元,支持扶贫联系点生产自救。
    二、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紧紧抓住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注重把执法办案作为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手段。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218人,同比上升5.1%;提起公诉3667人,同比上升20.9%。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工作。对首次出现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批捕72人,起诉108人。审查发现涉黑案件背后职务犯罪14人,均移送立案。有力推动社会治安持续好转。
    从宽处理轻微犯罪。依法落实从宽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对轻微犯罪,决定不批准逮捕312人、不起诉353人。积极推进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快速办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等工作,探索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在9个院试行轻微案件刑事和解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监督,落实帮教措施,实现矫正价值;建立对犯罪青少年品行社会调查机制,推进对青少年犯罪有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把青少年维权活动推向深入。
    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源头预防和涉检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工作,推进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注重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化解涉检信访案件19件。对不服正确裁判的申诉案件,积极配合审判机关做好息诉疏导工作。通过积极工作,检察环节申诉案件明显减少,共接待各类申诉案件70件,同比下降38.6%。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切实防止单一的法律问题演变为复杂的社会矛盾。重视发挥12309举报电话作用,畅通与举报人的联络渠道;坚持群众路线,回应群众诉求,继续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完善下访巡访、联合接访、公开听证等措施,尽最大努力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初始、平复在基层。
    三、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突出位置,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2件12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9件95人,同比人数上升3.3%;渎职侵权案件23件31人,同比人数上升3.3%。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100%。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要案37件,大要案比率达58%;立案侦查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8件,重特大案件比率达34.8%。成功查办了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的自治区党委原副秘书长白志明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中国联通内蒙古分公司法律与风险管理部原主任白双宝(正处级)、网络建设部原总经理杨文忠(正处级)分别涉嫌受贿100余万元案,元宝山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刘金龙(副处级)涉嫌受贿24万元案,等等。这些大要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坚决查处腐败犯罪的信心和决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着力开展专项办案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涉农职务犯罪专项侦查行动,严肃查办发生在农村基础建设、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扶贫开发、退耕还林、九年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医疗卫生等领域和环节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立案18件30人;认真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危害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立案14件20人;大力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立案17件24人,大案13件,要案2件,涉案金额达480余万元;集中开展追逃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在逃的15人中,已成功追缉归案14人。元宝山建设银行原副行长崔智卿贪污1500余万元,外逃8年,已被通缉抓获;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针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资源开发、项目推进等领域商业贿赂的特点和规律,采取有针对性侦查措施,立案40件46人,大案21件22人,要案3件3人,占立案总人数的48.4%,同比上升255个百分点,是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以来办案最多的一年,有效净化了全市经济发展环境。
    注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开展“无职务犯罪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对全市396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提出检察建议142份。开展警示教育265次,参加人数2.7万人次。开展了以“法治和责任”为主题的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活动,市旗(县区)主要领导及全市169个单位5300余人参观了巡展,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渎职侵权犯罪危害性的认识,形成了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良好氛围。继续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为各有关单位出具查询意见990份。认真开展服务换届选举专项预防,保障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四、牢牢把握诉讼监督的核心要求,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积极开展刑拘后未报捕案件专项检查工作,切实防止侦查机关滥用刑事强制措施,加强对人身合法权利的保护;积极开展对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工作,坚决防止涉罪案件降格处理。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2件,纠正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0件。依法纠正漏捕63人,同比上升40%;纠正漏诉89人,同比上升6%。提出刑事抗诉3件,法院改判1件,发回重审1件。
    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开展以“民行检察为人民、维护公正促和谐”为主题的民行检察法律宣传活动,提高民行检察工作社会认知度。开展“民行检察制度建设年”活动,促进民行检察工作更加规范。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57件,立案审查235件。提出抗诉10件,法院改判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法院均予采纳。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与赤峰监狱联合制定《关于保外就医工作程序的规定》和《关于解决患严重疾病罪犯问题的意见》,完善罪犯健康权保护措施。继续巩固纠防超期羁押工作成果,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立案侦查监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
    加强检察技术监督。切实发挥专业优势,保障技术证据的科学性。为各类诉讼出具检验鉴定报告35份,提供证据审查意见1049份。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两级检察院向人大报告工作17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22次。积极配合市人大对监管场所进行调研。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市监所检察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推动了驻狱驻所检察室机构编制、人员生活补贴等问题的解决。市检察院驻赤峰监狱和市劳教所检察室已获批编制。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力提高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重点培养高层次、骨干型人才,加快培养检察业务专家、专门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针对反腐倡廉建设中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岗位和主要环节,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全年有7个集体、2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29个集体、19名个人受到自治区级表彰;8个集体、21名个人受到市级表彰。
    六、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筑牢科学发展根基
    提出“强基固本、示范引路、全面规范、创先争优”的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思路,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敖汉旗检察院、元宝山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区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宁城县检察院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4个院控告申诉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加强经费保障和“两房”建设。抓好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保障标准的落实,提高经费保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制定《基层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意见》,推进基层检察室规范化建设。
    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检察干警团结拼搏、努力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和委员,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看到过去一年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有的检察人员对群众工作认识不足,不善于化解矛盾、不会做群众工作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有的检察人员还存在研究不深、把握不准、认识不到位等问题,从源头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还不高。三是案多人少的问题突出,特别是在侦查和起诉环节表现更为明显。四是检察信息化、装备现代化仍处于起步阶段,检察工作科技含量特别是信息化应用水平还不高,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全国全区全市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总目标,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自治区“三个攻坚战”、“三项工程”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我市加快发展、实现富民强市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坚决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水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延伸执法办案工作,把排查、预防和化解矛盾纳入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加强涉检信访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让人民群众从检察机关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接待的每一次申诉、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公信力。
    二、着力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紧紧抓住中央支持内蒙古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机遇,做大经济总量,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战略部署,积极完善和落实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全市“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协调持续的发展环境。
    三、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把关注和保障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教育、就业、社保、医药卫生、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扶贫开发、社会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继续抓好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着力推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研究新形势下“三农三牧”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涉农涉牧检察工作,深入开展集中查办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专项工作,保障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
    四、着力加强和改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上关于保持党的纯洁性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案件,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当地党委年度报告制度,把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融入反腐败斗争大局。
    五、着力强化诉讼监督工作。改进监督方式方法,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提高及时发现、准确纠正违法的能力。在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同时,注重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在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同时,注重化解信访矛盾;在规范具体执法行为的同时,注重促进相关领域的社会管理创新;在监督个案的同时,注重促进公正廉洁执法长效机制建设;在加强监督制约的同时,注重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努力做到监督促发展、监督惠民生、监督保稳定、监督护公正。
    六、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继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更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管理,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群众亲和力和执法公信力,使人民群众通过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既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权威,又感受到人民检察官的关爱和温暖。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配合党委做好换届工作,选好配强领导班子特别是检察长。坚持从严治检、廉洁从检,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内外部监督制约,着力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确保在检察环节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一如既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承接“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始终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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