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阳光检务 > 机构职能 > 正文

第三检察部(也可称刑事执行检察部)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0-08-26 18:30:50


       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第三检察部 主任:刘向阳
        员额检察官:刘向阳、何海涛、谷晓红、那顺白音
上一篇:第四检察部(也可称民事检察部)
下一篇:第二检察部(也可称经济和职务犯罪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