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赤峰检察机关运用宽严相济法治思维 精准发力做好护航发展这道必答题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8-02-01 17:20:00
□ 本报记者 颜爱勇
适值换届之年,在前不久刚刚闭幕的赤峰“两会”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交出了一份很提气的“成绩单”:工作报告获得全票通过,检察长全票当选,各项检察工作创历史新高,整体工作跻身全区最前列,部分工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代表委员纷纷点赞检察工作……在“两会”的聚光灯下,赤峰检察举措实、亮点多、成效好,释放满满正能量。
成绩的背后是何样的努力?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赴赤峰进行了走访探究。
严打涉众型经济犯罪
“赤峰市检察院以宽严相济的法治思维,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扶贫及重点项目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推进公益诉讼制度改革,为民请命做百姓利益的代言人,为赤峰市跨越式发展创造了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赤峰市人大代表敖汉旗政府旗长于宝君说。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这5年,赤峰检察机关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83人,比上一个5年上升55.3%;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腐大要案,立案大要案318件。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宽处理。”赤峰市侦监处员额检察官刘向阳说。
为了防范和惩治非法集资犯罪,赤峰检察机关与工商、税务、银监、金融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衔接平台,实现了情报共享;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相配合,联动追缴诈骗资金。
实行类案分析报告机制,及时向市委通报为宏观决策提供参考;实行职务犯罪过滤机制,严查非法集资案的职务犯罪;实行一案一建议机制,促进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把检察职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相继制定出台了加强防范和惩治非法集资犯罪工作意见、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这些措施和办法中,既有依法严厉打击涉及企业的各类犯罪行为的内容,又有保护非公经济人士的内容。
轻拿轻放做到三个慎重
为了防止出现“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的现象发生,检察机关站在法律底线之上“轻拿轻放”,做到了3个慎重: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使用搜查、扣押、冻结、扣留、逮捕等措施;慎重发布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案件的新闻信息。每次办理涉及民企的案件,都认真听取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及其主管、监管部门提出的案件处理意见,依法对涉案人员社会危害性、羁押必要性等进行客观评估。
5年来,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嫌疑人555人,提起公诉1140人。为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赤峰检察机关兑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明确区分干部履职偏差与违法犯罪界限,及时澄清一批误解误告基层干部的举报信访事项,初查后不予立案274件。
“情系百姓,一心为民”这是悬挂在赤峰市检察院公诉处的一面锦旗。
2017年5月,一起拒不支付民工劳动报酬140余万元的案件经基层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被告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2万元。41名讨薪民工不服判决提起抗诉。收到案件后,承办检察官严格审查,优先办理,以基层人民法院对被告重罪轻判量刑明显不当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讨薪民工得知检察机关监督纠正判决明显不当案件后,高兴地送来了锦旗。这面锦旗是赤峰检察机关依法强化诉讼活动监督一个缩影。
5年来,赤峰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刑事立案447件,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75件次,追捕追诉漏犯74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33件,法院审结83件,采纳59件;对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52件,法院审结39件,采纳26件……
用法治保障百姓福祉
“全面开通12309举报电话,联通全国四级检察机关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成网上‘一站式’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成立法律援助中心驻市检察院工作站,增设派驻检察室18个,乡镇苏木覆盖率达92.3%,扎实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先后为48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46.6万元。”赤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利民介绍说。
“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这是检察机关必须做好的必答题。”采访中,赤峰市检察院梁晨检察长这样对记者说。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5年来,赤峰检察机关精准发力,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贡献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