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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内蒙古:赤峰市检察院五个精准发力依法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7-09-01 10:32:00


正义网赤峰8月31日电(通讯员 郝志强  刘新颖)近年来,赤峰市检察院党组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围绕大局,主动思维,把依法为当地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作为系统工程抓,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精准发力,得到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各方面高度认可,党政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市检察院人代会报告连续满票通过,多家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报道。 
  在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上精准发力,着力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针对赤峰地区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发案逐年上升、金融风险加大、维稳隐患突出等问题,及时制定《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惩治非法集资犯罪工作的意见》,构建“双向三机制”工作运行体系——外部,与工商、税务、银监、金融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衔接平台,消除情报壁垒;与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联动配合,强化资金追缴。内部,将办案关口前移,加强侦查引导;成立专业化办案组,深入探索办案规律;落实办案处访责任制,不力问责。实行类案分析报告机制,及时向市委职能机构通报,为宏观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实行职务犯罪过滤机制,凡非法集资案,均启动职务犯罪调查程序,发现犯罪线索,坚决初查、立案;实行一案一建议机制,及时向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市委书记对检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促成了全市金融系统行业整顿。2015年以来,批捕涉众型经济犯罪28件35人,起诉24件78人,立案职务犯罪19人,有力遏制了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案件多发势头,维护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在平等保护非公经济上精准发力,着力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党委政府“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及时制定《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推动形成“两会两上门”制度化工作模式——与工商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与非公企业家定期召开座谈会;深入非公企业送法上门,开展专项预防调查问需上门。《办法》实施一年来,兑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非公企业人员和个体经营者作出不批捕决定90人,不起诉29人;上门开展警示教育121场次,专项预防调查近200家,工作成效得到相关部门和非公企业高度赞扬。
  在服务重大项目上精准发力,着力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重大项目的实施办法》,推行重大项目建设领导“一对一”联系制度,实行“一项目一档案”服务机制,对企业需求及时登记、跟踪办理。加强对重大案件的请示报告,及时向市委报送《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党内专报》。强化与监管部门和执法执纪机关的联系沟通,建立协作配合、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合力。查处高铁拆迁等领域职务犯罪31人。市长作出重要批示,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监督。主动服务安全生产,与市安监局、煤监分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查办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力度,强化预防工作针对性。 
  在打击非法信访上精准发力,着力维护正常信访秩序。非法闹访缠访严重影响党委政府抓发展的精力,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为及时有效打击非访,市检察院主动商请市中级法院、公安局联合制定《依法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明确“三强化一汇报”处置办法——强化对非访活动的预防和疏导,强化证据收集,强化公检法协调配合,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审判工作。印发《关于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非法信访犯罪行为的意见》,被市委政法委转发全市政法机关。2015年以来,共办理非访案件18件25人,法院已判决17件23人,有效遏制了缠访闹访高发态势。 
  在公益诉讼改革上精准发力,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公益诉讼制度改革与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制定《加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意见》,以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检察监督衔接、行政检察监督抽样评估、内部协作、全市行政检察一体化四项机制着力打造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市院检察长向各旗县区委书记、旗县区长致公开信,提出合力推进公益诉讼倡议,得到积极回应,形成了检察机关主推主抓、地方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良性互动局面。“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写进《市政府工作报告》。试点工作得到自治区院书面通报表扬。截至2017年6月,已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3件。林西县沸石资源严重破坏案,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该案作为全区唯一入选案例被最高检确定为诉讼程序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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