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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发力 破解难题——赤峰市检察机关创新“三步工作法”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7-09-01 17:31:00



    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行政检察工作改革任务。针对赤峰市行政案件多、群众行政用法意识强的特点,2015年以来,赤峰市检察机关创新“三步工作法”,精准发力,破解难题,推动行政违法监督工作科学深入发展。截至2017年7月,全市共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357件,发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335件,其中进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3件,法院已开庭并宣判11件,全部支持了检察院的诉讼请求。行政检察监督取得阶段性成果,“林西县检察院诉林西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公益诉讼案”被高检院确定为诉讼程序典型案例;巴林左旗院办理的督促水利局履职案直接促成旗政府出台新政策,并整合水利、公安、国土、交通、安监、环保等多个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全市共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384.66亩、生态公益林177.536亩,促成恢复被非法开垦和占用的草原162.65亩,挽回被非法开采的资源总案值44.847万元,累计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企业3家、其他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84家,保护被污染土壤40亩,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6万余吨,督促向污染企业收回罚款51509元,督促依法解除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份,涉及国有土地64.4亩,涉及金额3221万元。
   第一步:紧紧抓住以公益为核心,着力解决“监督谁”的问题。一是坚持党委领导,确保不偏离方向。市院领导多次向市委汇报检察改革工作情况,“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被写入市《政府工作报告》。市院梁晨检察长向各旗县区委书记、各旗县区长致公开信提出倡议,并两次批示要求从落实市人代会决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和全局的角度形成合力,完成赤峰行政检察监督品牌打造工作。林西县委、县政府专门向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印发了《林西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办法》的通知。二是明确工作思路,防止盲目办案。市院提出“生态检察”新举措,确定了“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通过行政检察推进解决粗放型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的突出问题,促进依法行政。三是工作规范到位,统一办案程序和标准。与市农牧业局联合开展专项活动,设立行政检察专项推进组,建立了专家成员库,自治区院民行处转发了经验做法。出台《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监督原则、监督范围与管辖、监督内容与方式、办案程序等。
   第二步:完善多部门协调平台,着力解决“如何监督”的问题。一是经常性沟通联络平台。与市政府法制办沟通,对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会同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邀请部分非公企业家代表座谈,出台《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与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协调,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题进行梳理和调查;与市安监、煤监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推动安全生产领域依法治理。二是“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整合“两法”衔接平台,完善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衔接机制。元宝山区院派驻了环保局检察室并开展工作。三是检察一体化协作平台。利用公益诉讼试点成果,全市两级院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格局。下一步还将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内部协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参与部门职责,建立案件线索、处理结果内部双向移送机制。
   第三步:拓展多元化监督措施,着力解决“监督到什么程度”的问题。一是畅通申诉渠道,开通运行了“赤峰民事行政检察”微信公众号,加大行政行为检察监督工作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建立法治政府的社会共识。二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提高执法公信力。组织开展对全市行政机关败诉的行政诉讼案件进行评查。林西院审查森林公安局行政处罚卷29册、森林公安局行政处罚卷15册、环保局行政处罚卷8册,阿旗院审查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卷12册。三是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如: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和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等,促进依法行政。办案中采用“刑事证据”标准,来办理行政检察案件,确保案件质量。翁旗院对旗草监局发出检察建议,促使241亩基础草原得到恢复,相关当事人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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