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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平台”发挥“大作用” 推动实现电子卷宗网上传输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7-09-01 17:26:00



    2016年以来,赤峰市院依托电子检务工程,以大数据运用为引领,以点对点专线联网为载体,创新搭建电子卷宗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公检法三机关纸质案卷数字化流转,推动了“智慧检务”进入“数据流”发展新阶段。
    一、以需求为导向,以共享为方向,牵头搭建平台
    2015年12月,高检院制定实施《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试行)》,开启了利用电子卷宗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办案监督管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新局面。但因对制作范围的限定,民事行政检察、刑事申诉、刑事抗诉等案件未能充分应用。为消除应用“盲点”,实现应用全覆盖,在自治区院有力指导下,赤峰市院牵头搭建了“公检法三机关电子卷宗数据共享平台”。
    (一)对内满足需求。坚持信息化以司法办案需要为导向、必须为司法服务的原则,从根本上明确“为谁建、给谁用”的问题,防止供需脱节、建用分离。专门成立由信息管理部门和侦监、公诉、民行、控申参加的项目研讨论证组,通过多次召开需求论证会、协调推进会等方式,推动工作需求与技术支撑之间无缝对接。同时建立了应用反馈工作机制,推动卷宗平台功能适时、动态、优化调整,时刻与工作需求保持同步合拍。
    (二)对外互动共享。为发挥改革试点地区能动性,积极构建与公安、法院良性互动格局,从搭建电子卷宗数据平台入手,推动实现“三机关”数据信息共享。核心工作是打通“两个壁垒”,一个是三机关之间的认识壁垒,另一个是卷宗数据传输平台的技术壁垒。关于“认识壁垒”,主要是基于该平台受益优先级为“检察院>法院>公安局”而产生,与检察机关相比,另外两家积极性相对不高。为打通这一壁垒,我们从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对口部门三个层面进行协调攻坚。分别以“一把手”对话、分管领导走访、部门座谈等形式就平台搭建工作进行磋商交流,协同推进。关于“技术壁垒”,为实现以简便、省时、节约的方式流转与共享,创新提出“点对点”联接方法,顺畅解决网络对接、专线传输、安全保密等系列技术问题,既达到通过网络传输电子卷宗的目的,又消除失密泄密的隐患,在安全可控的范围内实现共享与交流。
    二、统一出入关口,构建规范有序管理机制
    按照大数据应用推进构想,为逐步实现该平台与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管理系统有序衔接,推动电子卷宗数据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数据有机整合,着力打造了“统一归口、集中管理”的平台运行管理模式。
    (一)统筹规划部署。与公安、法院联合制定出台《电子卷宗数据共享平台实施办法》,从电子卷宗制作要求和标准、流转程序、平台维护等方面规划、细化数据共享平台的管理、应用和维护,确保管理有依据、应用有抓手、维护有保障。
    (二)集中规范管理。比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集中管理模式,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分别确定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制部门作为平台集中管理部门,统一出入关口,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办理各单位内设业务部门的调卷应用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衔接有序,实时监控,全程留痕。
    (三)严格流转程序。卷宗调取严格依程序办理,检察院调取法院、公安卷宗的流程是: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填写《调卷函》,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检察长审批后送交案管部门。案管部门通过电子卷宗数据共享平台将《调卷函》传输至法院或公安局。法院或公安局启动内部调卷程序,通过平台传送至检察院案管部门,案管部门将该案卷传至本院调卷部门。
    三、积极推进应用,取得初步成效
    自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共从法院调取民事行政监督类案卷34件82卷,从公安局调取审查逮捕类案卷13件34卷,效用初步彰显。
    (一)提升了调卷效率。与传统实地调卷模式相比,调卷时间总体下降75%。以往调取卷宗,经审批、调取、排队复印等程序后,每案平均需要2个月左右时间,有的甚至长达3-4个月,目前通过共享平台“一键传送”,至迟在15个工作日内即能完成调卷工作,有效节省了调卷时间,降低了印卷成本。
    (二)解放了人力资源。以信息化手段将检察官及检察辅助人员从简单的程序性、重复性工作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处理司法核心业务,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干警少跑腿,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三)确保了调卷安全。以调卷、出卷全程网上留痕的形式,强化安全意识,压实保密责任,确保了电子卷宗传输事前有程序管控、事中有安全审核、事后可追溯问责,既防止了失泄密现象发生,又杜绝了案卷毁损丢失。
    (四)实现了成果共享。电子卷宗的传输保存,以其可复制、可补救的特性,在公检法三机关之间达到了一次导入、永久利用、成果共享的实际效果。
    四、深度推进打造,实现平台最大价值
    在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精细化管理的重要节点,搭建公检法三机关电子卷宗数据共享平台,有利于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有利于实现检察工作精细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开启案件卷宗“全面数据化”之门,为接下来的大数据云平台建设储备海量基础数据,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发展目标。按照本次推进会部署,我们要大力推动该平台与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管理系统的互通衔接和深度应用。
    一是助推司法办案模式转变,主动适应“刑事案件智能办案辅助系统”全面运行的新形势,推动电子卷宗系统平台为智能司法办案新模式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二是服务司法责任制落实。目前,赤峰市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面上任务基本完成,绩效考核与奖金发放相衔接机制已经形成,“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全面实施。下一步,电子卷宗系统平台要为案件质量评查提供支持,将原有的“网上+网下”评查模式升级为“网上”评查模式,提升考核质效。
    三是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进一步扩大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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