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看检察 > 正文

立足检察职能 提高政治站位——市检察院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7-09-01 17:21:00



    2016年以来,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赤峰是全区人口大市、农业大市,脱贫攻坚任务在全区最重的形势任务,认真贯彻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决策部署,大力查办和积极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成效明显,截至今年上半年共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35件67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9.4%,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95.2万元,有力保障了脱贫攻坚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在全区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推进会上介绍经验。
    一、讲大局讲担当,推动形成全市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大格局。2016年6月,市检察院会同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召开了市级层面首次联席会议,成立了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为专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可靠组织保证。及时对专项工作进行全面调度部署,确定了“以预防为主线,以查办为突破口”的工作基调。坚持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扶贫部门及时梳理提供了全市贫困人口数量、区域分布、扶贫项目清单、扶贫资金安排等基础数据,确保检察机关精准介入扶贫领域开展工作;检察机关及时通报扶贫领域案件查办情况以及预防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有效推动扶贫部门建章立制、整改堵漏。今年初报请市委召开了全市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推进会,深化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小官大贪、雁过拔毛式腐败。加强对犯罪易发多发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规律特点的分析研判,向市委上报了《全市农村基层组织成员职务犯罪调研报告》,既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也为自身办案总结经验指导实践。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巡视赤峰期间,专门调取了赤峰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二、明方向抓重点,为脱贫攻坚工程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一手抓项目资金安全,一手抓促进干部廉洁,努力解决当前扶贫工作中农牧民群众反映最为突出的腐败问题。明确“四个必查”,即对于实名举报线索必须查,上级院等领导机关交办线索必须查,人大、政协、人民监督员反映的线索必须查,涉舆情案件线索必须查。在全面综合研判情报信息的基础上,选定了两个主攻方向,一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干部和农村“两委”人员的职务犯罪。重点打击利用财经制度不健全、资金监管不到位、扶贫信息不对称等漏洞实施的腐败犯罪。去年以来,共查办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犯罪15人、村委会主任职务犯罪18人,两者占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人数的49.3%,起到极大震慑作用。二是扶贫惠农资金发放申报环节的职务犯罪。重点打击骗取、套取和侵吞项目款、扶贫资金易发多发领域职务犯罪。去年以来,共查办发生在申报发放环节职务犯罪案件27件59人,占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人数的88.1%。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工作,今年年初,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玉米补贴系统职务犯罪专项侦查活动,查办案件11件21人;延伸至退耕还林系统,查办案件5件10人。
    三、强预防重保护,保证基层扶贫开发工作的创新活力。牢固树立标本兼治的工作理念,把预防作为保障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安全的重要手段。2016年4月,报请市委召开了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暨第四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预防职务犯罪成员单位由58个增加到90个,涵盖了大部分扶贫主管部门,扶贫领域预防力量得到加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专业化预防作用,成立扶贫领域预防调查工作组,对全市扶贫领域近3年以来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全面掌握扶贫专项资金投入规模、资金管理部门、分配渠道、投入项目、使用情况、各项政策措施在实施推进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项目和环节,调查覆盖164个嘎查村,形成341份调查笔录,发现53类问题,发出39份检察建议。创新预防宣讲形式,市检察院与市扶贫办联合开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基本实现了对全市各旗县区、乡镇、村组三级扶贫工作主要负责人的全覆盖,4100多人受教育,确保项目资金走到哪里,预防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准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对情节恶劣的坚决打击,又对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退出违法所得的涉案人员,在法律框架内予以从宽处理。对于整合项目资金搭建新平台的行为,慎重处理,确保有关政策与司法保障有机统一。转变传统的阵地式警示教育理念,牵头筹备全市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成果展览,充分彰显全市反腐败的坚定决心,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氛围。
上一篇: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创新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举措
下一篇:“小平台”发挥“大作用” 推动实现电子卷宗网上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