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6-09-26 10:22:00
正义网赤峰9月26日电(通讯员 孙小艳 郝志强)9月18日至23日,内蒙古赤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进行“下查上”工作。评查组由赤峰检察机关12个基层检察院的45名业务能手组成。
为更好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司法行为,查找出存在的问题,评查组主要围绕执法办案、队伍建设、检务保障、政务管理等方面的台账资料,对侦监、公诉、反贪、法警等17个部门自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份的工作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评估;通过审阅卷宗、审查材料、核对数据、检查网上办案应用系统、查看部门业务台账、分析讨论、实地检查等方式,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针对不足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建议。按照“查深、查严、查实、查准”的工作要求,此次评查发现业务不规范问题80项436个问题,综合工作不规范问题18项30个问题。对每起案件实行一案一制表、一案一份问题清单,对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和文书制作等进行检查或抽查,综合评价个案承办的过程、结果、依据、效率和效果等。认真梳理出各部门存在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并逐一建立问题清单和问题台账。
下一步,该院将根据评查组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立整立改,将问题尽快整改完毕,进一步严格规范司法,提升检察工作社会公信力。
据了解,该院在抽样评估工作过程中,严查实查细查,查找问题,严格按照评估程序和评估标准,从严评估,认真整改,进而解决问题,从而规范司法行为。在抽样评估中发现的大量司法瑕疵问题,不同程度反映出检察人员“庸、懒、散”“粗、拖、浮”的工作态度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检察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与精细化管理要求不适应。通过下功夫、下狠心解决抽样评估中的问题,能够进一步促使按照检察改革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切实改变粗放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把精细化的要求贯穿于司法办案活动和检察工作的整个过程,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把每一起案件和每一项工作办精办细。
“我们要结合司法体制改革、结合新的权责体系下绩效评价和考评制度体系,充分运用抽样评估结果,自觉把司法规范化和管理精细化建设融入全部工作中,树立不规范就要整治、犯错误就要追责的意识,通过精细化管理,使自我评查,自我纠错,自我监督成为常态,使队伍尽快适应司法责任制的更高要求。”该院检察长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