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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赤峰员额制检察官履新办案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6-09-02 10:15:00




      本报讯 记者颜爱勇 通讯员孙小艳郝志强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首个跨部门的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为侦监部门审查批准逮捕的一起重大案件提供咨询、参谋意见。这是该院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执行新的检察官权力清单以来办理的首起案件。
  据了解,此次部际检察官联席会议是由分管侦监工作的副检察长决定召开的,分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及侦监、公诉部门共8位检察官参加。会议研究了赤峰市公安局以涉嫌骗取国有控股企业收购股权4.2亿元报请批捕的张某合同诈骗案。
  承办检察官认为本案不构成犯罪,提出不批准逮捕意见,分管副检察长认为此案虽经退回补充侦查,但仍然存疑,应当作出存疑不捕的决定,出现较大分歧。会上,承办检察官、分管副检察长分别说明了自己的理由。其他8位员额检察官也分别表达了各自的看法,其中6人支持承办人意见,两人支持分管副检察长意见。
  会议结束后,根据检察官权力清单规定,经检察长授权,分管副检察长对案件签署了不批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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