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五个方面提升发现职务犯罪线索能力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6-07-29 16:59:00
五个方面提升发现职务犯罪线索能力
梁晨
现阶段,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职务犯罪发现机制作为惩治腐败犯罪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腐败源头治理的应有之义,对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应重点完善和加强。在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应从五个方面入手,不断提升职务犯罪线索发现能力。
第一,增强主动出击的能动性。把提升线索发现能力作为反腐败工作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主动出击,克服“等”“靠”思想,切实改变个别地方等待群众举报、等待上级交办案件等错误工作方式,真正让发现能力成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惩治职务犯罪的利器。
第二,重视发挥预防调查的重要作用。预防调查是准确预测职务犯罪发展趋势和演变规律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手段。要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群众举报反映的重点,以及权力集中、资金项目密集的职务犯罪易发行业和领域,积极开展专题、专项调查,及时协助有关方面消除诱发职务犯罪的隐患因素,同时也为查办职务犯罪提供线索,从而形成从预防调查到信息化核查和精细化初查,再到专业化侦查的运行模式,推动侦防一体化落实。
第三,加强职务犯罪分析,提高深挖线索能力。检察机关既要在个案上深挖线索,又要透过个案的表象抓住类案的本质,通过对特定行业、特定领域或者特定单位公权力运行中存在偏离法治要求的失范现象进行深入研究,对特定时期职务犯罪的状况和特点进行深度分析,总结归纳某一领域职务犯罪惯用的手段、方式、方法,找准某一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部位,在相关类案办理过程中,指引侦查方向,有针对性地加强线索摸排,不断扩大战果。
第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现职务犯罪线索,有效惩治腐败,是全党、全社会在反腐败斗争中共同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一方面,要积极与纪检、审计、信访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起通畅、快捷的职务犯罪线索移送和情况反馈机制,促成线索大数据的规模经营;另一方面,要加强侦防一体化建设,扩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促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树立先进的预防理念,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社会化预防格局,让更多的部门主体成为预防职务犯罪、发现职务犯罪的前沿阵地。
第五,向信息技术要生产力。要把“互联网+”的理念与提升职务犯罪线索发现能力结合起来,发挥信息技术对延展职务犯罪发现范围的优势,使之成为深挖职务犯罪的千里眼、顺风耳。实践中,不仅要把信息技术作为取证的手段,更要作为顺藤摸瓜、透视背后职务犯罪,揪出窝案串案的重要手段。 (作者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