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看检察 > 正文

正义网:内蒙古赤峰市检察院出台意见 全面提升基层院建设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6-06-18 14:17:00



(通讯员 孙小艳  郝志强)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为全面提升全市基层院建设水平,推动基层院全部实现“八化”,制定出台《赤峰市检察机关2016-2018基层检察院建设实施意见》。
  据悉,该院出台的《意见》是以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开展“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为载体,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八化”建设示范院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实现全市检察工作“一争三提”发展目标。坚持检察工作一体化原则,利用三年时间推动全部基层院进入全市“八化”建设示范院行列,80%基层院进入全区“八化”建设示范院行列;进一步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推动更多基层院进入全国“八化”建设示范院行列,使全市基层院建设走进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前列。
  《意见》要求,从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司法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等四个方面着手,深化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强化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大力开展先进典型培养和宣传工作,统筹抓好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大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加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力度,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发挥好基层检察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优工作水平,切实开展“精细化管理年”活动。切实抓好基层检察院抽样评估工作,加强检察业务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实施科技强检工程,继续深入开展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创建活动,全力完成检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
  《意见》明确了基层院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分市院主抓、基层检察院主责的基层院建设工作格局,指出加强市院党组一线指挥部作用,持之以恒把基层院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采取抓两头、带中间方法,对不同发展水平的基层院有针对性地加强分类指导,实现全市基层院建设整体推进。
上一篇: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创新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举措
下一篇:赤峰日报:我市检察机关首批入额检察官宣誓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