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看检察 > 正文

线上药店违规销售麻醉类药品

来源:检察日报 时间:2024-06-11 10:28:37



  “现在网上已经不能购买这些麻醉类药品,老百姓用药更放心了,检察院的行动真快。”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政协委员段云红收到检察院的反馈,并在网络平台检查一番后,高兴地跟检察官联系。

  今年3月,巴林右旗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案件线索,称部分线上药店可能存在违规售药的情况,随即开始立案调查。办案人员通过在外卖平台检索摸排,发现辖区部分药店在线上销售的某枇杷露、某止泻丸等药品成分中含有罂粟壳,根据《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罂粟壳属于麻醉药品类目,滥用会有成瘾风险。而这些药品在网络平台公开销售,违反《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的规定。为进一步把准相关药品认定工作,3月20日,巴林右旗检察院依据赤峰市“政协+检察”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向旗政协发出了公益保护案件协同监督邀请函。很快,巴林右旗政协委员、旗医院药剂科科长段云红被指派过来提供帮助。经咨询,巴林右旗检察院所收集到的10余种药品均为含罂粟壳的复方制剂。

  “这些药品不能在网上销售是肯定的,但是其中有几种是家庭常用药,在网上下架恐怕也会给群众带来不便,大家会不会不理解呢?”带着这样的顾虑,巴林右旗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代表等参加听证,段云红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也在邀请之列。听证会上,听证员经讨论,一致认为药品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应严格监管。相关行政机关应加强对麻醉类药品和精神类药品用药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宣传,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4月1日,巴林右旗检察院向该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对涉案药店违规售药的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对销售药品行为的日常监管。

  收到检察建议后,巴林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约谈会”,对辖区涉及网络销售麻醉药品复方制剂的单体药店及3家连锁药店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监督49家药店将13种网络禁售药品进行了停售或下架处理;开展药械安全大检查,对上述情况进行抽查,督促药店对药品储存不规范、销售含麻黄碱药物未单独登记等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该局通过多种方式,对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切实为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用药环境。

上一篇:强化生态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
下一篇:工作时发病返家后猝死,是否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