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3-06-20 10:24:00
2022年6月,林西县检察院检察官办理一起猥亵儿童案件时发现,与以往猥亵儿童案件多发生于熟人之间不同,该案涉罪人员是一名有着25年驾龄的出租车司机,而被害人小兰(化名)年仅12岁。该名司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多次抚摸、搂抱小兰,甚至在行至僻静路段时,将出租车停下后对小兰实施猥亵。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系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在指控犯罪的同时考虑从业禁止的公诉意见。
然而,据承办检察官介绍,刑事从业禁止只有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从业禁止规定缺位,确有适用必要的情况下,才得以适用。
对出租车从业人员的从业禁止是否已有规定?承办检察官经梳理发现,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出租车从业人员的资质准入和撤销均有明确规定,即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吸毒记录,饮酒后驾驶记录,暴力犯罪记录的从业人员均属于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情形,应当撤销其从业资质。
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了出租车从业人员,并与县交通局、公安局就出租汽车运营的现状以及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监管堵点进行了充分讨论发现,目前对于出租车从业资质的审查仅限于提交从业申请审查,从业人员在取得从业资质后,相关监管部门对其是否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情形并没有进行动态资质监管。
引起承办检察官注意的是,林西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从未以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过缓办、撤销有关从业人员的从业资质,而出租车司机利用职业便利,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现象在县域呈上升趋势。加之,县域内没有正式注册的出租车经营组织,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教育仅靠主管部门线上进行,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的缺位,导致不守法、不懂法、不文明的驾驶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出租车司机的职业形象。
根据发现的问题,林西县检察院一方面建议县法院在判处该名出租车司机刑罚时适用从业禁止,一方面对县域内出租车司机实施违法犯罪情况进行类案分析。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和公诉意见,判处该名出租车司机有期徒刑1年8个月,补充适用从业禁止内容。
承办检察官对近3年出租车司机违法犯罪案件开展类案研判。发现在实践过程中,由于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信息不互通,从业人员的实时背景信息查询不及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也未能实时掌握从业人员违法犯罪信息,使得出租车从业资质的审查、撤销条款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并未被激活,运营资质动态监管形同虚设,出租车巡游领域的监管真空在一定程度上给社会治理和治安增添了不稳定因素。
为进一步规范提升出租车服务水平,擦亮城市文明“流动窗口”,林西县检察院决定构建出租车从业资格与动态监管大数据监督模型。今年4月,监督模型正式启用,通过大数据检索、数字建模比对,精准掌握出租车驾驶员违法犯罪数据,全面梳理县域内运营出租车管理隐患,为社会治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经核算,县域内备案在营出租车共778辆,从业人员843人。以此为基,经大数据比对筛查,从业人员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累计105条104人。其中,按照从业资格管理的相关规定,筛查出已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从业人员共计19人。
今年4月,林西县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依法向县交通运输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管,对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撤销从业资格,保障出租车运营安全。针对该类犯罪中存在的视听资料证据薄弱的问题,建议对符合营运条件车辆搭建线上监控平台、安装智能化监管设备,通过加强事中、事后动态监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从源头上减少出租车司机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倒逼从业人员合法、规范、文明运营。
林西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交通局座谈研讨,推动签订《出租车信息数据共享与服务合作协议》,首创性探索建立辖区内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动态查询平台和背景筛查等机制,对出租车从业人员违法犯罪情况实行数据交互共享。该院还在后续的跟踪监督回访中与被建议单位共同启动了运输监管方面的“连锁行动”。
林西县交通运输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违法犯罪驾驶人员不具备安全运营情形进行调查、核实。目前,已将该19名驾驶人员拟作出撤销从业资格决定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还联合公安交警部门、辖区派出所开展出租车规范运营专项治理,分三期开展全县出租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参训人员累计1872人次。林西县依法治县办同时印发了《林西县道路交通安全与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运输行业专项整治。目前,全县动态监测信息化平台正在筹建,该数据模型已在全市范围推广,更高层次的治理监督平台正在构建。
林西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近年来,出租车司机利用自身职业便利,对搭载车辆的妇女、儿童实施强奸、猥亵等性侵犯罪案件比例逐年升高。更有甚者在运营中引诱、介绍乘坐人员卖淫、嫖娼,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林西县检察院将积极探索由“从业禁止”到“禁止从业”,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共创共建,自下而上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性侵害犯罪人员风险评估制度,对风险程度较高的性侵类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犯罪群体实施更加严格的从业限制,让行业监管机制焕发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