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1-01-22 10:53:02
日前,赤峰市检察院制发《关于调配未检办案组管理部门及实施“四检合一”办案模式的通知》,实行涉未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四检合一”办案模式,并将基层院未检办案组从刑事检察部门调配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增派人员,全面加强未检工作。
提高思想认识
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高检院《关于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深入领会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提出“努力做到检察职能融合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转变监督理念,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未检工作,实行“四检合一”办案模式作为推动“十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的有力依托,作为加强内部挖潜破解案多人少矛盾的重要渠道,努力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明确调整重点
一要全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监督、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监督等工作。二要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新规定、新要求,主动推进未成年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三要积极稳妥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对涉及众多未成年人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信息传播、儿童游乐场所设置安全、娱乐游戏以及其他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
建立协作机制
建立涉未案件的线索移送、协同办理、重大案件研讨等协作制度,明确协作方式。涉未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原则上由未检部门或未检办案组集中统一办理,其他部门积极配合。未检部门应与各部门主动联络,共同开展职能培训、调研督查、案件讨论等工作。重大复杂案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未检部门共同办理,以相关职能部门为主,未检部门配合。
做好工作衔接
案管部门要及时调整案件分配办法,未检部门或未检办案组要做好案件接收、登记录入、办理归档等工作,各业务部门要确定受理案件联络人做好日常工作对接,并尽力提供支持,共享相关法律法规、办案指南、指引办案经验。对衔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由市院统一把关,协调解决。
注重案例引领
基层院要及时上报涉未刑执、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做好案例发现、总结工作,市院要在全市范围内及时评选、发布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修订完善业绩考评机制,加强办案情况分析和数据研判等工作,确保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办理工作顺利推进。(通讯员 韩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