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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日报:我市启动对赤峰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9-03-22 10:13:00


      本报讯 (记者 王艳国) 记者日前在赤峰监狱召开的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动员会上获悉,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区检察机关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对赤峰监狱的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开始启动。
       据了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期间,全市共组建两个巡回检察组,分别由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担任主办检察官,成员由刑事执行检察部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组成,检察组抽调下级院检察人员或安排其他业务部门检察人员参加,还可邀请司法行政、安监、食药监、消防、审计等相关部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参加。巡回检察采取常规检察、专门检察和机动检察的方式,检察内容包括收监、出监检察,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控告、举报、申诉检察等刑罚执行检察,以及狱政管理检察、入监出监教育检察、思想教育改造检察、劳动教育改造检察等。
        据悉,本次对赤峰监狱的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到6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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