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看检察 > 正文

长安杂志:赤峰市检察院五向发力推进扫黑除恶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9-02-26 16:07:00


赤峰市检察院五向发力推进扫黑除恶
内蒙古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赤峰市检察机关按照“建成一套体系、发挥两个作用、突出三个效果、构建四个机制、抓实五项工作”的总体思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截至2018 年底,全市共批捕黑恶犯罪107 人,起诉105人;提前介入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9 件40 人,向有关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1 件。
   建成一套体系
   两级院积极承担主体责任,建成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指挥体系,采取市院检察长与各旗县区院检察长集体谈话、分管副检察长和扫黑办主任分别与各旗县区院对口负责人见面指导的方式,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发挥两个作用
   市院发挥统筹调度监督把关作用。建成实体化扫黑办,分解责任、制定清单、强化督查、狠抓落实。针对十五种黑恶势力犯罪,详细列明了每种犯罪的表现形式和行为方式、涉及罪名,下发各院指导办案。下设业务指导组、综合调度组、人事调配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建立全市专家人才库和联络员队伍,采用挂牌的方式督办并指导了案件办理。各旗县区院充分发挥司法办案监督前沿作用,建成实质化扫黑办,要求人可以不专,但事必须有人办。
  突出三个效果
  强化提前介入和诉前主导,在确保质量上要效果。对要求提前介入的案件和重大复杂案件积极介入,对重大案件在公诉环节主动邀请法院提前熟悉案情。提高出庭公诉水平,在巩固侦查成果上要效果。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作用,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指导研判,选取典型案件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通过讲评研讨锤炼能力,统一思想。强化法律监督和检察建议工作,在推动社会治理上要效果。全市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共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1 件,其中市院在对黑恶犯罪案件指导中督促基层院发出检察建议4 件。
   构建四个机制
   实施捕诉一体机制,一类案件由一个部门、一个案件由一个检察官办案组全程负责,强化司法责任,提升专业化水平;推进横向协作机制,牵头与市政法各部门会签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案件管辖、案件会商、提前介入、开庭审理、律师权利保障等事项,为全市政法机关协调有序开展工作提供遵循;落实办案一体化机制,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统一调配办案力量,保障专项斗争需要;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案件线索统一评估,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宣传发动专业打造。
   抓实五项工作
   一抓政治站位。对照中央和各级领导机关的部署要求,看准自身问题,以政治要求、政治标准、政治效果检验工作成效。二抓案件质量。坚定落实司法责任制,既不拔高凑数,也防止为规避风险机械理解执行逮捕、起诉条件,做到不枉不纵、严防错案。三抓办案效率。坚持专案专办,及时总结退回补查和不捕不诉中涉及的法律适用、证据采信等问题,依靠党委领导,统一认识,规范司法,疏通堵点,确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四抓监督力度。逐案审查“关系网”“保护伞”等涉黑恶情节,发现线索及时移送,把专项斗争与强化诉讼监督和立案查处妨害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结合起来,在“破网打伞”中贡献检察力量。五抓自身建设。市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门部署在专项斗争中加强队伍建设工作,加强警示教育,认真排查和查处内部涉伞线索,绝不姑息。加强检察权运行的评查监管,确保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高度警惕和防范黑恶势力对检察干部的打击报复,及时撑腰保护。
上一篇:检察日报:内蒙古赤峰:全国人大代表王俊祥王欣会视察基层院
下一篇:赤峰日报: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又有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