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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内蒙古: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检察院案件审查逮捕阶段全面使用电子卷宗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8-10-12 16:25:50



  法制网讯 记者史万森 通讯员 郝志强 为有效利用电子卷宗提高办案效率,强化办案网上监督管理,推进检察大数据体系架构建设,目前,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检察院正式启动审查逮捕案件电子卷宗制作使用工作,将审查逮捕案卷进行数字化处理,使用专门电子卷宗管理系统,形成了以数据为中心的审查逮捕检察业务应用模式,符合“捕诉合一”办案模式的客观需求。
  红山区检察院检务监督管理部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制作使用审查逮捕案件电子卷宗,按照卷内目录及时、准确、规范制作,确保电子卷宗能用、好用。
  红山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朱晓茹介绍,这个电子卷宗制作从8月份开始,实现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对接,改变了传统查阅慢、结构不分明、无法摘抄,不能编辑这些缺点,提高了办案效率,强化了线上的监督。
  据了解,该院自全面使用电子卷宗后,实现了审查逮捕案件办理与监督的全方位同步。从启动至今,红山区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6件,制作电子卷宗5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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