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内蒙古宁城:三同步落实监督责任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8-10-12 16:22:14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采取“三个同步”监督检查措施,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促进检察工作效率提升。
监督与制度同步。该院通过制定《检务督察工作方案》等制度,明确把监督检查与出台制度同步抓好落实。在落实过程中,主要是针对个别干警不严格执行上级检察机关决定,对上级的指示、决定、批复敷衍塞责、故意拖延,或者对上级禁令和规章制度置若罔闻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形,通过同步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政令、检令畅通,确保公平公正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监督与整改同步。该院采取重点督察与现场督察、定期督察与跟踪督察、领导督察与部门督察相结合的办法,注重整合力量,突出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排查、早整改,能当场整改的就立即整改。
监督与考核同步。宁城县检察院把监督检查与干警日常考核同步进行,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评内容。纪检监察人员不断强化“不抓落实是失职,抓不好落实是不称职”的意识。对重大决策或是时间要求紧、质量要求高的工作任务,边布置边跟进,及时发现问题、解决困难,确保落实到位。注重督察效果,督察人员每月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在干警大会和内网通报督察情况,通报结果将作为干警年终考评的主要分值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