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内蒙古赤峰率先在全区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8-08-10 16:48:26
法制网讯 记者颜爱勇 通讯员孙小艳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内蒙古赤峰获悉,《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正式出台,这是内蒙古自治区首个关于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的奖励办法。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梁晨检察长告诉记者,经报请市委政法委备案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结合赤峰检察工作实际出台办法,旨在拓宽线索来源,激发社会公众注意和发现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危害公共利益犯罪的积极性,形成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发展的社会合力。
据了解,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员向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奖励:(一)属本市区域内管辖;(二)属于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三)属于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四)举报内容具体明确,且能提供与举报内容相应的直接证据;(五)经检察机关查证属实后,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或提起诉讼的。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情形的不同发放奖金,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举报人员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举报平台、来信来访、拨打12309热线的等方式进行举报。
赤峰市检察院行政与公益诉讼部副部长李井华向记者介绍说,2015年公益诉讼改革工作试点以来,赤峰市检察院党组始终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主责主业来抓,聚焦侵犯民生权益、损害公共利益的案件,加大精力投放、完善机构设置、强化人员保障。内设机构改革中,赤峰市检察院将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单独设部,与其他核心业务数据同部署、同检查。
记者在走访中还了解到,今年1至7月,赤峰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49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29件,报请自治区院审批16件,起诉14件,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18件,与市农牧业局联合开展“呵护草原生态,共建绿色家园”专项活动方案,促使573亩草原得到恢复,方案被自治区院转发。聚焦赤峰人口大市现状,在食品药品领域开展专项活动,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0件,在全区率先解决盟市院办案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