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8-04-12 09:43:00
4月12日,赤峰市纪委第十七督导组到赤峰市检察院就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召开汇报会、与班子成员和部分环节干部谈话、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该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赤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国立汇报该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2017年以来赤峰市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上级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二、强化理论武装,多形式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三、强化履职担当,始终把为大局服务作为党建的重中之重;
四、加强作风建设,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严格选人用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五、推进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整体转隶;
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七、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全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韩玉华组长就2017年以来协助督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强化监督问责、纪律审查、开展巡察工作、开展专项工作、履行对党组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自身建设和查处“三务”不公开不透明等10方面工作情况作了详细汇报,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听取汇报后,督导组对赤峰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给予肯定,强调此次督导的目的是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监察组)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传导履职压力,发现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要求市检察院要针对反馈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逐一整改,按时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