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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抽样评估动员会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7-10-27 14:09:00
10月23日,赤峰市院召开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动员会。采取专项评估的方式,对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等4项业务工作进行抽样评估。孙国立副检察长讲话,赵国义副检察长主持会议。市院领导、正处级检察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员额检察官在主会场,旗县区院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员额检察官在本院分会场参加会议。通过抽签,左旗院、林西县院和喀旗院、红山区院等四个院被确定为被评估院。
会议指出,要牢牢把握新要求,切实提高对抽样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今年是换届年,人可以换届,工作不能换届,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的要求更不能换届。几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连续开展抽样评估活动,集中解决了大量司法不规范问题,整体业务工作向更规范、更精细方向发展,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不能盲目乐观,从日常案件评查的结果看,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司法瑕疵依然较多。这就需要两级院党组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高度重视抽样评估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抽样评估工作,不仅是全面推进司法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需要,也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的需要,更是司法为民,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需要。必须紧紧抓住市院党组提出的“三个全面提升”的目标要求,推动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的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为主线,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查找、整改问题为关键,以促进检察工作和司法办案由粗放式向规范化精细化转变为重点,通过问题导向和倒逼机制实现问题自我发现、自我纠错、自我完善,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工作水平,尽快形成“法律监督精准化、检察改革系统化、检察管理精细化、队伍建设精英化、检务保障科学化”的良好局面。
会议强调,要准确掌握工作的原则和方法,有序推进抽样评估工作。要坚持改革方向,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要求,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改革的“牛鼻子”,将抽样评估导向放到司法责任制落实上,推动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全面落地、平稳运行,为全市检察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破解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全市检察工作发展的难题;要坚持信息化引领,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抽样评估深度融合,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等平台,加强信息化应用,促进抽样评估工作转型升级,最大限度提升效率、节约资源,形成查纠整改常态机制;要坚持随机抽样,市院对基层院检查评估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估对象,引导全体检察人员重视检查评估,把功夫用在工作、用在平时,有效防范突击应付检查;要坚持结果运用,拓展结果运用的广度和深度,严格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对照检查和“回头看”整改,切实将评估结果与绩效考核、年终考评、评比达标和表彰奖励等挂钩,奖优罚劣、建章立制,切实杜绝问题屡查屡犯;要坚持纠错问责,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要求,明确三类人员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抽样查纠问责机制,对评估发现的严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由纪委派驻纪检组和监察部门深入调查,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坚决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抽样评估工作取得实效。要思想认识到位,全力配合评估。被抽中接受评估的院,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力配合好评查工作。没有抽到的院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抓好整改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继续强化评估工作的结果运用和纠错问责。各组组长要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加强组织指挥和统筹,组织、督促好本组的检查评估工作,要对本组的检查评估结果负总责。要规范评估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要严格按照自治区院方案和新的《评估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方法、步骤等要求,全面细致地开展检查评估工作,确保评估活动规范、严谨、有序。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要严守工作纪律,维护自身形象。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委配套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工作规定,严守评估工作秘密,始终注意维护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