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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对赤峰市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7-02-14 11:39:00
2016年12月19日,赤峰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赤峰市院梁晨检察长作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以无计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33名,出席会议29名,满意29票。
会议对赤峰市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作为自治区检察改革两个试点单位之一,紧紧抓住这次试点改革机遇,密切联系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突出问题导向,确立了“规范操作,务求实效”的总体思路,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按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要求稳步有序地推进了各项改革试点工作。
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意见。要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工作。一是要加强教育引导;二是要建立充满活力、能上能下的新陈代谢机制;三是积极向自治区争取,根据案件数量、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在全市范围内员额检察官统一调配,从而解决由于案件地区分布不均、时间不均造成的“案多人少”问题。要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一是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司法工作考评体系;二是科学合理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三是探索完善员额制检察官惩戒机制。要加快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工作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工作。一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在自治区人财物统一管理方案出台后,及时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二是积极贯彻落实《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三是加强对《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宣传和执行力度,有效增强检察人员的职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