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全区公诉人员庭审评议实训班在赤峰举行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6-12-14 11:27:00
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公诉人的出庭公诉水平,自治区院于12月7日-11日在我市举办第二期全区公诉人员庭审评议实训班。此次实训班由自治区院公诉一处检察员张正泓带队,实训班学员为东部盟市检察院公诉业务骨干。赤峰市院借此机会组织全市公诉业务骨干参加庭审观摩并列席评议实训班。
此次观摩案件系自治区院交办赤峰市院办理的姚永平受贿、挪用公款、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此案系重大疑难复杂的职务犯罪案件,该案受贿事实多、数额大、群众关注度高,承办此案的专案组为确保庭审效果,庭前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制定了详细的出庭预案,并充分利用庭前会议程序,与辩护律师有针对性交换意见、阐明观点,明确了诉辩焦点。
12月7日至8日,观摩人员现场观摩了该案庭审,公诉人通过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并进行了针对性较强的答辩,始终掌握了庭审主动权,体现了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12月9日,自治区院组织全体实训班学员进行了集中评议,赤峰市院公诉处处长宋晖作为自治区院确定的讲评专家全程主持了评议,自治区院公诉一处检察员张正泓、赤峰市院副检察长韩玉玺参加评议并讲话,赤峰市两级院公诉业务骨干列席评议会。实训班学员围绕出庭公诉人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辩论技巧、法理分析、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了评议。评议认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出庭形象好,庭审控制能力较强,针对多起受贿事实采取综合举证及一事一证相结合,层次分明且重点突出,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的公诉意见释法说理性强,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效果好。评议对庭审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赤峰市两级院公诉业务骨干全程参与此次庭审实训,大家均表示这种面对面观摩学习机会十分难得,要把此次观摩学习与自身办案相比照,总结提炼优秀做法与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