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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院副检察长作为员额检察官完成出庭公诉首案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6-11-04 11:21:00


11月2日,赤峰市院分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韩玉玺作为员额检察官,带领助理王志勇、书记员刘雪吟对洪某某故意杀人、盗窃、程某某窝藏一案出庭支持公诉。这也是赤峰市院首批员额检察官落地后,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的首个案例。案件发生于2004年,被告人洪某某将二被害人杀害并抛尸,手段残忍,为筹集逃跑费用又将被害人家中的推土机及其他废铁变卖,被告人程某某明知洪某某将他人杀害,仍为其收拾生活应用之物并打出租车帮助洪某某,与其一同逃匿。该案案发时间久远,部分物证灭失,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韩玉玺副检察长作为员额检察官承办该案,参与案件审查起诉的每一环节,亲自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审改法律文书,准备详细的出庭预案。庭审中,韩玉玺副检察长与检察官助理密切配合,用语规范,举证层次分明,重点突出,论证严谨,指控有力,二被告人均当庭认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以6月24日赤峰市检察院首批入额检察官宣誓就职为标志,员额检察官按司法责任制和新的运行机制办理案件正式启动。入额检察官都在一线办案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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