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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检察院组织召开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联席会议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6-06-20 11:36:00


6月13日下午,市检察院组织召开扶贫领域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市扶贫办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市财政局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和反贪、反渎、预防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高检院与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自治区院与自治区扶贫办《关于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各部门就如何落实两个文件精神,推进专项工作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
  市扶贫办主任冯树鑫在会上强调:一是要坚持廉洁扶贫、阳光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并深入剖析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特点、发生原因,积极查摆存在的问题。二是切实做好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加强扶贫队伍建设,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筑牢干部思想防线。要不断提高扶贫工作的透明度,做好专项资金的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内外监督。三是加强和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将专项工作纳入脱贫攻坚的整体部署,坚持惩防并举,构筑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市财政局副局长郭锐锋介绍了财政局在资金审批和资金拨付等环节的预防职务犯罪举措。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国立强调,一要切实重视。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是高检院和自治区院部署的,意义十分重大,我们的任务就是抓好落实。文件要求一定要落实,做到具体工作中有人管、有人干、有成效,不发生、少发生职务犯罪。二要持续推动。这项工作为期五年,是一项系统工程,是重大民生工程,今年是开局之年,一定要全力投入,力求突破,并总结出成功有效的经验,指导今后几年的工作开展。三要惩防并举。检察机关要加大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力度。坚决惩治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犯罪,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安全。各院要做到预防先行,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堵漏建制;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送侦查部门初查。四要协同推进。要相互配合,监察部门受理的线索要及时移送检察机关;要形成经常性沟通交流机制;监管部门要履职到位,积极作为。五要把握好政策。要服务大局,保障、服务、促进扶贫政策落实;要注重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要讲究办案方式方法,落实宽严相济,防止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牧区和谐稳定,共同推进扶贫攻坚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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