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检察动态 > 正文

赤峰市检察院出台防范和惩治非法集资犯罪工作意见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6-03-04 17:20:22


       针对赤峰市检察机关近三年来受理非法集资案件逐年增多、涉案资金庞大、涉众面广的实际情况,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赤峰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惩治非法集资犯罪工作的意见》。
 
      《意见》分析了近年来赤峰市受理的非法集资案件的具体特点,重点对今后如何综合运用打击、保护、预防、监督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惩治非法集资犯罪做出了指导性意见:
 
强化犯罪分析
      《意见》指出,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传统投资领域收窄。一方面,企业融资渠道不畅,将会导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行为的上升;另一方面,大众投资渠道不畅,盲目寻找市场,轻信高利诱惑,产生巨大投资风险。由于涉众,极易涉稳。要立足检察职能提前做好分析研判,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
 
坚持依法惩治
       对涉及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要依法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提高办案效率,务求办案效果。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批捕起诉。强调要强化侦查监督,加大追捕追诉漏犯力度;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办案与服务的关系,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既有效打击刑事犯罪,又合理保护企业正常经营行为,做到依法履职,不枉不纵。
 
严查职务犯罪
      依法严肃查处非法集资案背后的职务犯罪。实行职务犯罪过滤制度,凡非法集资案,均应启动职务犯罪调查程序,存在犯罪线索的,坚决初查、立案。对主管监管失职、渎职,特别是存在权钱交易的,加大查处力度。要积极以案说法,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
 
注重协调配合
       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衔接平台,密切与公安、工商、税务、银监、金融等部门联络,避免情报壁垒,形成打防合力。并将有关办案情况及时通报本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加大追赃力度
       加强与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联动配合,协调一致,穷尽司法手段,加大资金追缴力度,尽最大可能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在检察办案环节,要注重分类施策,综合运用捕与不捕、诉与不诉等司法措施,讲究办案策略、方式、尺度和时机,把依法更多追缴损失作为重点,优先考虑,分类处置,防止矛盾激化。
 
用好检察建议
       注重对非法集资犯罪深层次原因进行剖析,针对制度监管等方面漏洞,发挥好司法办案自身准确、客观、指向性强的优势,及时向政府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把服务发展落到实处。根据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有侧重地制发检察建议。
 
加强调研宣传
       以具体案件为媒介,以信息大数据为参考,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转化调研成果。充分发挥互联网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作用,充分利用预防宣讲、送法下社区等途径,开展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扩大教育覆盖面。
 
强化信访化解
       司法办案人员要提高法律政策水平,严格依法,讲求策略,引导鼓励理性维权。要坚持疏导不误导、同情不徇情,积极平复社会关系。要落实信访维稳属地责任,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导入法治轨道,严格依法处置案件,切实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上一篇:赤峰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良性互动
下一篇:赤峰检察机关创新创优项目有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