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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检察院党建工作获得市委领导双点赞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6-01-27 17:42:11


  

  “市检察院党组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以身作则,工作上标本兼治,较好地履行了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组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监督责任履行到位”。这是在前不久赤峰市委召开的全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上,赤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郑东波代表市委给予赤峰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点评。赤峰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姜宏则在点评中指出,“市检察院党组对党建工作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比如,在办理重大案件时,成立临时党支部和临时党小组,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比如,及时下发了《赤峰市检察机关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的工作意见》,为‘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据了解,赤峰市检察院把党组自身建设作为党建的首要目标,把为大局服务作为党建的重中之重,努力提高驾驭检察工作的能力。确立了领导全市检察工作“一争三提”的发展目标,即,争创全区一流,提升为全市发展改革稳定服务的贡献力,提升为全区检察工作发展担当的支持力,提升抓队伍自身建设成效的执行力。围绕这一目标,两级院党组分解任务,找准定位,上下联动,全面发力,领导核心作用明显增强。服务平安赤峰建设能力不断增强,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有效遏制了严重刑事犯罪高发势头。提前介入全国关注的“赵黎平故意杀人案”,为跨省市顺畅交接打下基础。认真贯彻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的决策部署,有案必办,勇于担当,迎难而为。2015年全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同比人数上升2.7%。特别是针对 “十个全覆盖”工程推进中,群众担心惠民政策不落实,利益被侵犯;干部担心工作失误担责甚至被诬告,不敢作为;检察人员担心把握不好司法尺度,被扣上影响项目推进的帽子等“三种担心”,制定《赤峰市检察机关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工作意见》,得到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检察院和赤峰市委的充分肯定。探索完善查办职务犯罪考评机制,改变过去多年采用的自己评自己的办法,与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共同组织,向四级人大代表发放抽样评估调查问卷,开辟了用民意测评的方式评价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新途径。对异地交办案件,制定了接受当地旗县区党委监督的意见。

  据悉,赤峰市院以规范检察权行使为主线,切实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一是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获得了自治区院和高检院的高度认可。2015年10月份,高检院政治部组织十家中央主流媒体深度实地采访报道了赤峰检察机关规范司法工作。新华社、法制日报、经济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发表报道12篇。规范司法行为“赤峰经验”在全国引发反响,“赤峰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引全国关注”被评为“赤峰市2015年度法治事件”。二是大力加强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公众参与方式的新变化,建成了网上检务公开、网上便民服务、网上新闻发布三大中心,开通“赤峰检察”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打造了全天候接受监督、零时差提供服务的“掌上监督平台”。三是广开言路,开门纳谏。2015年,两级院同步组织了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代表到院指导,增加工作透明度。两级院两次集中组织走访人大代表,对12名自治区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作了书面答复。四是注重典型示范带动效应。制定出台《不定期专门奖励工作实施意见》,及时评价工作成效,树立典型标杆,营造昂扬向上、奋发有为工作氛围。2015年在全区检察机关各项岗位竞赛中均获优异成绩,12个集体、23名个人受到自治区以上立功表奖,2名干警被评为“全市十大法治人物”。宁城县院被评为全区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示范院,敖汉旗院被评为 “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示范院和“全国文明单位”。赤峰市院被评为首批“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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