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检察动态 > 正文

元宝山区院迅速贯彻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精神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6-01-20 17:43:24


  

  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召开后,元宝山区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公诉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技能,确保案件质量,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一是把好不起诉关,准确适用不起诉。梳理了2015年度不起诉案件,并逐一进行了剖析,根据市院七项措施及时调整工作思路。

  二是把好证据关,构建新型的诉侦关系。构建新型诉侦关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做好证据的收集和审查:依法严格审查证据,注重证据合法性证明和非法证据排除;及时主动介入疑难复杂案件,参与侦查机关的调查取证、现场勘查等活动,适时引导侦查;针对证据不足或证明力不够的问题,在审查起诉阶段,详列补查提纲,补强证据;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公检法协调不畅问题,将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妥善商讨解决;适时邀请侦查人员观摩庭审,使其把握律师的辩点,更准确地收集和固定证据。

  三是把好出庭公诉关,强化审判监督。以审判为中心,注重庭审效果。加强庭前预测,作好出庭预案;在庭审中,有针对性地进行讯问、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注重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加强庭审观摩和庭后评议及岗位练兵;对庭审中发现的违法审判活动,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加大抗诉力度,在“准”字上下功夫。

  四是把好出入关,发挥案管监督作用。加强公诉与案管部门的协调配合,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工作机制,协调案管部门,明晰案件受理要件,把好案件受理关,防止不构成犯罪的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邀请案管部门对不起诉案件进行重点审查,通过事中监督,发现未按规定标准适用不起诉的案件,提出纠正意见,最终达到规范不起诉的法律适用,提高不起诉案件的办案质量。

  (据元宝山区院材料)

上一篇:自治区检察院在赤峰市检察院召开自治区人大代表座谈会
下一篇:赤峰市检察院成立检察信息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