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5-11-17 20:12:45
11月15日至16日,来自全市的235名检察人员走进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选任笔试、面试和考核考场。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韦亚力,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编办、自治区检察院等有关领导赴赤峰两地巡视指导考务工作,市委组织部、纪委派员进行了全程督导和巡视。
经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和业绩公示,全市235人符合条件,报名参加笔试、面试、考核等环节的竞争,再经自治区遴选委员会差额评审。
选任首批员额内检察官,是推进检察改革的关键基础性工作。改革后,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其中市检察院检察官员额占33%,旗县区检察院检察官员额占36%。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是全国司法改革第二批试点省区之一,赤峰市被确定为全区两个先行试点地区之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我市两级检察院改革试点全面启动。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志学介绍:这次改革的目标是突出检察官在司法工作中的主体地位,科学划分人员类别,合理设置员额比例,明晰岗位职责,规范各类人员管理,促进检察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