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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团报道之七】《正义网》:内蒙古赤峰检察机关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平正义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5-11-10 17:22:43


        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到2015年底,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作为全区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内蒙古赤峰市检察院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促进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2年以来,赤峰市查办职务犯罪年均立案99件166人,大案比例51%,要案总计19人,无无罪判决案件;批捕年均办案1944件2635人,起诉年均办案3749件5550人,起诉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始终保持100%。 

        从查摆问题入手,规范司法行为

        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赤峰市检察机关首先从查摆司法不规范问题入手。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评查、复查、通报讲评、整改落实四步走,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和纠正问题。
        在查摆问题的过程中,赤峰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全市检察机关抽样评估“下查上”工作,全市12个基层院83名业务骨干对市院2014年以来各项业务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综合评价执法办案的过程、结果、依据、效率和效果。
        检查组检查评估后,由复查组跟进复查监督,防止评查意见不准确、标准不统一或评查出现疏漏。
        据悉,赤峰市2015年不规范司法行为明显减少,抽样评估“下查上”与2014年相比,问题减少了81.4%。
        赤峰市检察院随后又组织了“上查下”的评查。在开展“上查下”工作中,赤峰市检察院有针对性组织开展了对涉案款物专项检查、律师权利保障情况专项检查、初查不立案案件专项检查、不起诉案件专项检查、不服不起诉及不服不立案专项案件检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情况专项检查等7个专项检查。
        从面上对全市12个基层院全覆盖,从线上对案管部门从受案到结案整个过程全覆盖,从点上对案件的实体、程序、法律适用、文书使用和制作、涉案财物处理、办案效果等各个环节全覆盖。
        “对查摆出的问题,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即查即改,边查边改,改后销号,不改问责。对重点问题跟进督查,对难点问题跟踪督察,对反复问题严肃通报,确保整改聚焦问题,变化体现成效。”赤峰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梁晨说。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一张光盘在手,无需东奔西走,有了电子案卷,阅卷不再发愁!”这几天,内蒙古兴合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杨淑岚到赤峰市红山区检察院阅卷,她惊奇的发现案件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不用再翻箱倒柜地找纸质档案,轻点鼠标只需2分钟,一个案件的全部卷宗就导出并刻录到光盘上。
        一张小小的光盘折射出赤峰市律师执业环境的变化。近几年,赤峰市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的过程中,注重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检察机关创新了电子卷宗的阅卷体系,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和便利;同时还改革审查逮捕的工作机制,保障律师在最关键的司法程序中的介入权。
        在红山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检察干警阿木古郎正在用价值10万多元的高清扫描仪制做电子卷宗。从去年至今,管理中心已把840多件案件的卷宗扫描到电脑中,已占去了220G的硬盘空间。管理中心将这些案卷信息上传至全国检察机关应用业务系统,方便在检察系统内部按权限查阅。
        电子卷宗方便了律师阅卷,而审查逮捕机制的创新,让律师的辩护权得到了提前延伸。9月22日,在赤峰市检察院,一场“听审式”审查逮捕听审会正在进行。敖汉旗检察院对郭某涉嫌行贿一案以侦查人身份陈述报请逮捕理由,“犯罪嫌疑人女儿在国外留学,有潜逃可能……”,而辩护律师董富强则提出,当事人罪行较轻,已如实供述,且受贿人已羁押,无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做证或串供的可能。经过激烈的辩论,最终市检察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做出了不予逮捕的决定。
        这种“听审式”的审查逮捕机制,源于3年前元宝山区检察院“抗辩式”审查逮捕机制的尝试。新的刑诉法实施后,元宝山区院进一步规范这种机制。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逮捕必要性和人身社会危险性有争议的案件,变原来的“抗辩制”为“听审制”。这项改革大胆地把逮捕机制置于阳光下运行,由过去的检察机关一家决定,变成侦查机关与律师进行论辩,检察机关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再做出决定的“三方”见面。
        据悉,今年8月,赤峰市检察院已将这种机制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

        依托大数据查找司法不规范症结

        “相对不起诉不当,应做起诉处理;不起诉类型适用错误;法定情节认定证据不充分;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即做出存疑不起诉决定欠妥……”近日,赤峰市检察院一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评查报告刚刚出炉。
        “这些问题的查找,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主的大数据平台功不可没!”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处长刘鹏程介绍,检察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运用大数据查找司法不规范的症结,“病灶”找得又准、治得又快。
        今年8月,赤峰市检察院通过大数据分析的办法,精准地找出案件中涉及的司法不规范。赤峰市检察机关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案件,积累下了海量的数据。案件管理处定期对这些检察统计数汇总,对核心数据的运行态势进行分析。在做1至7月份数据分析时,发现全市的不起诉率指标不正常,绝对不起诉率同比上升189.5%,存疑不起诉上升了285.7%。
        赤峰市检察院结合大数据,对宁城、敖汉、巴林右旗、喀喇沁旗四个旗县检察院不起诉案件进行评查。经查,这些基层院相对不起诉不当的问题大多数都集中在危险驾驶案件上。尤其是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较高或发生交通事故、无证无照驾驶的并非都被提起公诉交付审判。
        随后,赤峰市检察院又根据大数据分析的结果,对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等6个院的存疑不诉案件进行评查。
        赤峰市检察院针对不起诉案件存在的问题,制定了7项13条整改措施。据悉,最直接的变化就是没有再出现新的酒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不诉案件。
        目前,这项工作经验已被内蒙古自治区院以《检办清样》下发各盟市地区院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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