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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团报道之五】法制网:以改革促规范 推动形成规范司法新常态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5-11-04 17:38:08


 
以改革促规范 推动形成规范司法新常态

——内蒙古赤峰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纪实
 
  法制网见习记者陈瑜
 
  2015年10月19日,此时正值天高气清、秋色宜人,位于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边的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内,工作人员们各司其职,认真处理着各类案件,接受来访者的垂询,一切都在有条不紊中进行。这是忙碌的一天,也是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在赤峰市检察院开展以来极为平凡的一天。
  去年12月26日,最高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内蒙古自治区院立即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作为全区检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地区之一,赤峰市检察院狠抓机制建设,创新创优,以改革促规范,推动形成规范司法新常态,取得了斐然的成绩。

  整章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

  规范司法行为,首当其冲的便是抓机制建设。为建立规范司法的长效机制,赤峰市检察院制定了《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立案监督实施细则》、《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20多项规章制度。
  “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规范司法行为的重点。”赤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国立表示。
  以“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为例,这项民生工程包括水、电、路、通讯等十项建设内容,项目多、投入大、监管难度也大,个别公职人员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时有发生。为此,赤峰市制定《赤峰市检察机关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的工作意见》,重点规范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十个全覆盖”工程等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21件,涉案人员59人,其中,乡镇站所干部和村级“两委”班子人员,占涉案人数的七成以上。
  据孙国立介绍,赤峰市院还成立了职务犯罪立案评估委员会,对应予评估的案件办案单位擅自决定立案的,将倒查责任。在提高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水平方面,市院在全区率先建立了政法各机关情报信息共享机制。

  抽样评估大数据精准“把脉”找“病灶”

  开展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是内蒙古检察机关从2013年固化下来的行之有效的做法。
  赤峰市检察院侦监处副处长张明亮介绍,抽样评估主要有两种查法,一种是“上查下”专项查法,一种是“下查上”评查法。
  今年8月,市检察院首先组织12个基层院83名业务骨干以“下查上”的方式对市院2014年以来各项业务工作进行案件评查,经历评查、复查、通报讲评、整改落实四个步骤,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并纠正问题。随后又组织了“上查下”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对涉案款物、律师权利保障情况、初查不立案案件、不起诉案件、不服不起诉及不服不立案案件、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情况等7个方面。
  另外,赤峰市检察院没有像以往一样,抽取一两个基层院进行评估,而是通过大数据分析的办法,精准地找出司法不规范的症结。“我们用统一的业务应用系统办理案件,积累下了海量的数据。无论是办理案件还是进行监督都可以通过电脑系统进行。”张明亮指了指电脑说道。
  在做1至7月份数据分析时,赤峰市检察院发现全市的不起诉率指标不正常,绝对不起诉率同比上升189.5%,存疑不起诉上升了285.7%。“这些问题的查找,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主的大数据平台功不可没!”该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处长刘鹏程感叹。运用大数据查找司法不规范的症结,“病灶”既找得准、又治得快。

  创新创优以改革促规范

  在赤峰市检察系统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一张光盘在手,无需东奔西走,有了电子案卷,阅卷不再发愁!”在规范司法行为的过程中,赤峰检察机关创新阅卷体系,采用高清扫描仪制做电子卷宗,只需2分钟,一个案件的全部卷宗就导出并刻录到光盘上,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了协助和便利。
  一张小小的光盘折射出了赤峰市律师执业环境的变化,而这仅仅是赤峰市检察院探索创新、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硕果之一。
  9月22日,一场审查逮捕听审会正在赤峰市检察院进行。敖汉旗检察院对郭某涉嫌行贿一案以侦查人身份陈述报请逮捕理由,“犯罪嫌疑人女儿在国外留学,有潜逃可能……”而辩护律师董富强则提出,当事人罪行较轻,已如实供述,且受贿人已羁押,无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做证或串供的可能。经过激烈的辩论,最终赤峰市检察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做出了不予逮捕的决定。
  这种“听审式”的审查逮捕机制,源于3年前元宝山区检察院“抗辩式”审查逮捕机制的尝试。这项改革大胆地把逮捕机制置于阳光下运行,由过去的检察机关一家决定,变成侦查机关与律师进行论辩,检察机关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再做出决定的“三方”见面。今年8月,这种机制已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

  思想升华由被动履责到主动部署

  “认识的高度决定推进力度,推进力度决定落实的程度。”提及到近年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时,赤峰市检察院代检察长梁晨这样总结道。
  孙国立亦表示,“在整治活动初期,我们并未形成一个职业习惯和自觉,起初仅仅是部署工作、制定方案、开会动员。但是从真正的思想建设上,将它当成推进工作的一项有力举措,由被动履责到主动部署,还是在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之后。”
  据悉,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截至10月15日,赤峰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6件129人,同比人数净增10人,其中大案49件,要案6人,大案率74.2%;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3件49人,重特大案件14件,重特大案件比例为60.87%,同比上升30.87个百分点。
  “通过对不规范司法行为的较真碰硬,规范司法行为正从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渗透到司法办案全过程。大家的思想认识也明显提高,现在我们的办案人员接到案件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规范司法行为,规范司法的意识正在形成一种职业习惯。”孙国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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