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检察动态 > 正文

【记者团报道之四】检察日报:评查问题动真格 规范司法看得见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5-10-30 15:24:04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见闻
 
检察日报记者  郑赫南

        “查摆发现,最高检所列8个方面司法不规范问题中,我市检察机关存在7个方面78项具体问题。”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国立的坦诚,触动了“最高检规范司法基层行”采访团的记者们。以问题为导向真抓实改,让规范司法行为“看得见”,是记者连日来在赤峰市两级检察机关走访的突出感受。

        找问题:“上查下”+“下查上”不回避不护短

        9月,赤峰市检察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了“上查下”专项评查组,对该市10个旗(县区)检察院的132件不诉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评查组发现,有些基层检察院危险驾驶案件相对不起诉存在比例偏高、司法不严问题。
        赤峰市检察院代检察长梁晨告诉记者,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该院制定7项13条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了不起诉工作。这一做法被自治区检察院推广。
        查摆不规范问题,是规范司法行为第一步。自2014年12月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赤峰市两级检察机关采取“上查下”结合“下查上”方式积极开展问题评查。
        8月,赤峰市检察院组织全市12个基层检察院83名业务骨干,成立业务组、复查组、综合组,开展了对市检察院2014年以来司法办案、综合工作的“下查上”抽样评估。“在对工作的过程、结果、依据、效率等因素综合评查后,业务组发现85项694个问题,综合组发现17项53个问题,复查组发现33项60个问题。”孙国立说。
        对查摆的问题,赤峰市检察院召开通报讲评会和整改落实推进会,对照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规定各部门限期整改。
        “‘上查下’和‘下查上’,都是不回避、不护短,旨在通过评查揭摆认清自身问题,加强和规范工作。”梁晨说。

        新探索:审查逮捕阶段“证据质证”

        查摆问题的过程中,赤峰市检察机关也向社会各界征询意见建议。其中一条是:审查逮捕阶段,侦监部门该如何悉心听取被害人、辩护人的意见,以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对此,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探索出“证据质证”新工作模式。该院侦监科科长周东兵告诉记者,该院今年在办理某幼儿园园长吴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考虑到此案涉案金额达8000余万元、案情复杂,几十名被害人情绪激动、多次上访等因素,联合松山区公安分局法制、经侦等部门,就此案召开两次“证据质证”分析会。其间,双方充分考虑了被害人、辩护律师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此案的处理最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里的‘证据质证’,是指侦查监督部门、侦查机关(部门)针对案件证据进行‘质疑’论证,充分吸纳被害人、辩护人等意见,并就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予以说明和质辩的过程。”松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赵晓明表示,这一做法在该院已多次运用,成效明显。
        对审查逮捕的探索,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推出“听审式”工作机制。该院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逮捕必要性和人身危险性有争议的案件,邀请律师和侦查机关(部门)案件承办人参与,侦监科居中听取双方意见,再依法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该院今年已适用这一机制审查案件43件,依法采纳部分辩护律师意见。
        “创新改革可以促进司法规范,‘证据质证'’听审式‘凸显了审查逮捕的监督属性与司法属性,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梁晨告诉记者,赤峰市检察院已召开全市“听审式”审查逮捕工作机制改革现场推进会,并制定下发《实行“听审式”审查逮捕工作机制指导意见(试行)》。

        重实效:法官律师感受“新变化”

        查摆问题、创新规范,旨在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在赤峰市,一些法官和律师感受到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新变化”。
        “庭审中,我明显感受到公诉人的仪表、语言、释法说理等方面都有了可喜的变化。”赤峰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审判员胡晓静告诉记者,公诉人语言表达越来越规范、平和,对被告人、辩护人的质证意见更注重讲法理、情理,让庭审取得更好的法治教育效果。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书写、案卷移送等方面也更加规范。
        赤峰市奥星律师事务所主任高小东也有相似感触。他举例说,今年他代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也有过错,被告人张某的妻子残疾、孩子年幼,如其被逮捕,家人将陷入窘境。为此,他向松山区检察院提交相关建议。“检察院经过’证据质证‘,最终没有批准逮捕张某。”高小东表示,眼下检察机关在举证、质证、工作程序等方面更规范,也更尊重律师执业权利。
        法官和律师欢迎这一变化,那么,检察官自己是如何看待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说实话,刚开始有压力,我们科3个人2014年承办400多件案子,现在新增自查、复查等案件评查程序,真担心完不成。”赤峰市敖汉旗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赵娜坦承,该院创新的“一案四查”法--办案人自查、部门复查、案管办评查、领导小组抽查,真正抓出了问题--当文字错误、填写不规范等问题摆在面前时,全科的同志都对这次专项整治心服口服。
        “希望检察机关规范司法常抓不懈、落到实处。”采访中,赤峰市人大代表、敖汉旗中心医院院长赵振华提出了期待。
        代表的关切,正是检察机关努力的方向。据敖汉旗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武军介绍,该院已出台《案件监控办法》《审结案件管理办法》等长效机制。赤峰市检察院案管处副处长张海波表示,该院已制定《赤峰市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2015年度赤峰市旗县区检察院考评办法》等制度规定。
上一篇:【记者团报道之三】正义网:赤峰市检察院对司法不规范行为“零容忍”
下一篇:【记者团报道之五】法制网:以改革促规范 推动形成规范司法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