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5-10-28 15:20:39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纪实
光明网记者 陈畅
【核心提示】
2012年以来,赤峰市查办职务犯罪年均立案99件166人,大案比例51%,要案总计19人,无无罪判决案件;批捕年均办案1944件2635人,起诉年均办案3749件5550人,起诉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始终保持100%……作为内蒙古自治区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赤峰市检察院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以来成绩斐然。
从案件抽样评估到落实专项评查,从各项工作机制创新创优到切实完善检务公开。赤峰市不断推进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托大数据“把脉”司法评查
“相对不起诉不当,应做起诉处理;不起诉类型适用错误;法定情节认定证据不充分;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即做出存疑不起诉决定欠妥……”近日,赤峰市检察院一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评查报告刚刚出炉,报告中连续提出了7个评查中发现的问题。
“这些问题查找,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主的大数据平台功不可没!”赤峰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处长刘鹏程告诉记者,检察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运用大数据查找司法不规范的症结,“病灶”找得又准、治得又快。
今年8月,赤峰市检察院组织83名基层院业务骨干对市检察院进行案件评查后,随后又组织了“上查下”的评查。这次,赤峰市检察院没有像以往一样,抽取一两个基层院进行评估,而是通过大数据分析的办法,精准地找出司法不规范的症结。整个赤峰市检察机关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案件,积累下了海量的数据。案件管理处定期对这些检察统计数汇总,对核心数据运行态势进行分析。在做1至7月份数据分析时,发现全市不起诉率指标不正常,绝对不起诉率同比上升189.5%,存疑不起诉上升了285.7%。
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符合法定情形的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不交付人民法院审判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不起诉指标不正常的背后,一定存在着不规范的司法行为。于是,赤峰市检察院决定对全市不起诉案件进行专项评查:检查组分别对宁城、敖汉、巴林右旗、喀喇沁旗四个旗县检察院进行评查,共查评不起诉案件132人;复查组又按不起诉人数的32%的比例进行复查。经查,这些基层院相对不起诉不当的问题大多数都集中在危险驾驶案件上。检查组认为,尤其是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较高或发生交通事故、无证无照驾驶的都应提起公诉交付审判。
继不起诉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后,市检察院又根据大数据分析的结果,对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等6个院的存疑不诉案件进行了全面的评查。针对不起诉案件存在的问题,市检察院制定了7项13条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了不起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据了解,最直接变化便是再没有出现新酒驾涉嫌危险驾驶罪不诉案件,这也无形中体现了立法原意,保障了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目前,这项工作经验已被自治区院以《检办清样》下发各盟市地区院参考借鉴。
创新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一张光盘在手,无需东奔西走,有了电子案卷,阅卷不再发愁!”内蒙古兴合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杨淑岚到赤峰市红山区检察院阅卷。她惊奇地发现,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不用再翻箱倒柜地找纸质档案,而是只需2分钟轻点鼠标,一个案件全部卷宗就导出并刻录到光盘上。
“这张免费的光盘省时又不花钱,不仅解决阅卷难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让律师们找回了职业尊严!”一张小小的光盘折射出赤峰市律师执业环境的变化。
近年来,赤峰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过程中,注重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创新了电子卷宗的阅卷体系,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和便利;同时,还改革审查逮捕的工作机制,保障律师在最关键的司法程序中的介入权。
其实,赤峰市司法规范创新机制还不止这些。从去年至今,在红山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把840多件案件的卷宗扫描到电脑中,已占去了220G的硬盘空间。管理中心将这些案卷信息上传至全国检察机关应用业务系统,方便在检察系统内部按权限查阅。
电子卷宗方便了律师阅卷,而审查逮捕机制的创新,让律师的辩护权得到了提前延伸。9月22日,在赤峰市检察院,一场“听审式”审查逮捕听审会正在进行。敖汉旗检察院对郭某涉嫌行贿一案以侦查人身份陈述报请逮捕理由,“犯罪嫌疑人女儿在国外留学,有潜逃可能……”,而辩护律师董富强则提出,当事人罪行较轻,已如实供述,且受贿人已羁押,无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做证或串供的可能。经过激烈的辩论,最终市检察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做出了不予逮捕的决定。
这种“听审式”的审查逮捕机制,源于3年前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抗辩式”审查逮捕机制尝试。新刑诉法实施后,元宝山区院进一步规范这种机制。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逮捕必要性和人身社会危险性有争议的案件,变原来的“抗辩制”为“听审制”。这项改革大胆地把逮捕机制置于阳光下运行,由过去的检察机关一家决定,变成侦查机关与律师进行论辩,检察机关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再做出决定的“三方”见面。今年8月,赤峰市检察院已将这种机制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
检察室进法院“监督”法官
“经对松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审查,我院支持当事人姜某提出的异议,认为该案在公告送达后应当转入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审理,而不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驻法院检察室对一起监督案件提出再审建议时,法院接受了检察建议,已决定启动再审,这让当事人姜某感到很欣慰。
自民事诉讼法修改后,一个很大变化就是基层检察院可以以检察建议方式监督同级法院。这使得上级检察院摆脱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的压力,更多案件将由基层检察院直接消化解决。为此,松山区检察院和松山区法院两院领导达成共识,将监督关口前移,建立了赤峰市第一家驻法院民事行政检察室。
光明网记者推开松山区法院紫色铜门,一眼便能看到了“松山区检察院驻法院民事行政检察室”牌子。值班检察干警冯桂娟介绍,检察室两台电脑都用网线直接连到了法院统一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干警们打开电脑就能对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进行动态监督。现在驻法院的检察干警和法院民事庭、行政庭、审监庭等部门干警,已形成良好监督协作关系。
冯桂娟和民事行政检察科两名检察员轮流值班,每周二、周四来法院办公。墙上的图板上密密麻麻地写着检察室的工作职责。可这些职责在冯桂娟看来,最重要的有两条:如果当事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检察室要接待受理,并发现已生效裁判中存在问题;如果当事人认为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中违法,检察室也要接待受理,直到问题解决,当事人服判息诉为止。
让民事行政检察干警进驻法院,在眼皮底下监督法官,会不会让法官在心理上产生冲击?“一开始个别法官确实有些不理解!”松山区法院副院长赵知远说:“可我们不能‘护犊子’,有问题就解决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其实对法官来说是一种保护!”法院开明的态度和检察院的创新精神,成为驻法院民行检察室工作的动力。仅今年8月份,检察室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6件,相当于过去两年受理数。
把民事行政检察室派驻法院,此举让检察干警和法官能及时交流,现场高效工作,更重要的是方便了当事人,不用再在法检两院来回跑了。松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化春说:“驻法院检察室对检察机关来说只是多了一个法律监督的窗口,多了一条接受案子的渠道。对于群众来说,更意味着多了一份法律的人文关怀!”
【记者手记】
司法为民,更要司法便民
当互联网、大数据遇上传统司法工作,赤峰市检察机关司法工作趁势搭上了“互联网+”快车,让传统司法不断提升效率、完善监督,助推各项具体工作内容在阳光下健康运行。
这次,光明网记者深入赤峰市检察院、法院,去看、去听、去交流,切实体会到赤峰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切实做到了从群众司法需求出发变革工作思路,从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关键节点入手推进司法改革。
司法为民,更做到了司法便民!赤峰市检察机关实际工作中的亮点、成绩,更是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进步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