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袁其国厅长到赤峰督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5-08-10 14:57:10
8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督查组组长、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袁其国一行到赤峰督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分别听取赤峰市检察院和克旗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卫平、赤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邹德华及克旗相关领导等陪同督查调研,赤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梁晨、副检察长孙国立、赵国义及克旗检察院班子成员参加了汇报会。
袁厅长对赤峰市两级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强调指出,赤峰市两级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在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的领导下,按照最高检察院和自治区检察院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一是统筹有力。做到了“四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到位、统筹协调和工作落实到位、学习教育和思想认识到位、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到位。二是举措有力。赤峰的很多做法印象深刻。如在开门征求意见方面,全市两级院同步搞“检察开放日”活动,同时向自治区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开放,主动向社会各界介绍检察机关的情况,力度大,做法好。三是问题排查全面。排查了2013年以来所办理的案件2万多件,分门别类地查找问题,工作做的非常细、非常认真。四是处理干部不手软。赤峰市两级院能够按照上级要求,依照检规检纪严肃处理违法违纪干部,不遮丑、不护短,体现了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的勇气。五是边改边建,构建赤峰检察工作的新常态。比如,建立了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出台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对干部的素质进行再提升,组织进行高质量的系列自主培训;组织开展了“一先两优”、创新争优等评比表彰活动等,做法非常好,是工作新的亮点。
对下一步工作,袁厅长强调: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检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既是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回应,也是对社会各界关注的回应。司法不规范问题在全国检察机关都一定程度存在,开展这项工作是极其必要的。二要树立起规范司法的长期意识。规范司法是一个永远的课题,不能有一时的、短期的想法。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政法机关提出了新的、严格的要求。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用法律规范指导司法行为。三要善始善终,把高检院、自治区院的部署要求贯彻到底。内蒙古在规范司法方面抓得早,2013年就开展了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活动。在今年7月份的昆明的大检察长培训班上,马永胜检察长专门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是唯一介绍这方面工作的,这也说明内蒙古的做法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希望内蒙古,包括赤峰和克旗,要保持这个荣誉。四是建议赤峰的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要在自查的基础上对12个旗县区院进行抽查,积累抽样评估的经验。对于抽查出的问题,坚决不能放过,要举一反三。五是要树立标杆意识。希望赤峰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乃至各项检察工作都要走在全区、全国的前列,再创佳绩,做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