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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满意的检察官】候选人事迹展播---刘占东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5-07-20 14:45:27





  笃学实干自律的检察官
 
 
 刘占东,男,197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1997年到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09年被评为全旗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被评为自治区优秀公诉人;2011年被旗政府通令嘉奖;2012年被评为全市检察业务专门人才;2015年3月份,被赤峰市检察院荣记三等功。
 
 注重学习强素质
 
 刘占东注重把学习融入到工作和生活中,坚持在办案前学习研究法律法规、办案中学习研究案情和法律的适用、办案后学习研究办案的经验教训。在学习的同时作了大量的学习笔记,撰写了《关于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应当重新调整的设想》、《明宽严相济之理,晰和谐公诉之意》等多篇高质量理论文章。在学习中,他独创了一套有效的学习方法,就是“每天一法条、每天一章节、每天一对照”,坚持每天至少学习理解一条法律法规、每天至少学习理解一章节理论知识、每天的学习内容要与新旧知识对照思考,以此来提升自己学习应用知识的能力和水平。正因为如此,他能够娴熟地运用所学知识,对分管工作进行科学的分析思考,制定出“把方向、抓重点、克难点、显亮点”的工作方略,积极探索并创新了“和谐公诉”、“规范案管”等特色品牌。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和知识的点滴积累,刘占东取得了清华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人,成为全市检察业务专门人才、并被确定为敖汉旗副处级后备干部。
 
 真抓实干做贡献
 
 刘占东分管公诉、案管、法律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多年来公诉科有个突出的特点,就是都是清一色的女同志,而且人少案多。面对人员组成的特殊性、案件增加的超常性、适用新刑诉法和办案的艰难性,刘占东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与干警一起办案,一样加班加点,从没有任何怨言。在青少年维权上,他创新了“亲情会见、联手挽救、分案办理”的办案方法,与学校联合开展“为了孩子,我们要负起责任”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多名犯罪青少年回归了学校、回归了正道。
 他说“案管要仔细,规范要细致”。面对案件管理室建立时间较短、人员和经验不足等现实情况,刘占东主动设计并提出“规范案管”方案。在提高案件管理质量上,既抓工作方法的创新,又抓工作机制的创新;在提升案管工作水平上,既抓硬件建设,又抓信息宣传。日常工作中,他对案管室统计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案卷严格审查,对接收并监管赃证物严格检查,要求案管干警文明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对网上发布案件信息严格把关,较好地促进了案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对于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刘占东与政研部门研究确定了“准确把握法律政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当好参谋助手”的思路。带头进行调查研究,主动申请上报重点调研课题,他作为课题负责人上报的《关于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应当重新调整的设想》,被自治区检察院列为重点调研课题批准立项,《明宽严相济之理,晰和谐公诉之意》论文,在《中国检察论坛》上发表。
 
 廉洁自律守本分
 
 多年来,刘占东坚持用法律、纪律、道德这三把尺子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始终做到“不违法违纪、不滋事生非、不损人利己、不好逸恶劳”。正是因为如此的坚守,他亲自办理和指导办理3259起案件,无一起瑕疵案、无一起冤假错案、无一起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和涉检信访案件。大多数人们知道,侦监部门有一个不批捕、公诉部门有一个不起诉的关键环节,很多犯罪嫌疑人在这个关键环节上,打起了歪主意,想方设法逃避法律的追究,不惜托关系、挖门子、找理由,以期达到不批捕或不起诉的目的。可是,他们都在刘占东这位“六亲不认”的检察官面前碰了壁。
 刘占东曾经担任过政工科科长,现在又分管政工工作。政工涉及人事调配、工资福利调整、职务职级晋升、奖惩等比较敏感的诸多事项,但多年来,他在这方面从未办过昧良心的事儿。
 在工作圈、生活圈、娱乐圈里,刘占东为自己确立并始终坚守着“三稳”的规矩。“身稳”,不做不该做的事;“口稳”,不吃不该吃的饭;“手稳”,不拿不该拿的钱,保证了多年来自身不出问题、分管干警不出问题、办公办案不出问题,树立了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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