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满意的检察官】候选人事迹展播---温志水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5-07-17 14:32:34
和解息诉为民生 化解矛盾促和谐
温志水,男,195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检委会委员。
从事检察工作30多年来,温志水始终坚持为民、务实工作作风,办理了多起民事纠纷案件,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他多次受到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和翁牛特旗旗委的表彰,2次荣立过二等功、3次荣立三等功。
情系群众 爱岗敬业
民事行政检察受理的案件,绝大多数都与普遍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而且,从一定意义上讲,民行工作也是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一条“司法防线”。因此,能否把这项工作做好,对于普遍百姓和司法机关都是非常重要的。多年来,温志水即依法办事,又换位思考,真诚对待每一个来访的当事人,真心保护百姓的合法权益。他通过散发传单和联系卡等方式,公开了自己办公室的电话和手机号码,手机24小时开机,耐心地解答群众的来电来访,从而贴近了人民群众,宣传了民行检察工作,拓宽了案源渠。从事民行工作以来,他先后接待来访群众6000多人次,办理案件120多件,和解息诉案件210多件,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执法为民 守护正义
“要让每一位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检察人的温志水始终以此为准则,用实际行动践行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如牧民王某某与白某某、昭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白某某偿还王某某本金6万元,昭某某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在二审时,民事调解书免除了昭某某的连带偿还责任,王某某找到温志水申诉时,情绪非常激动。温志水受理此案后,积极与市检察院联系,经调阅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案卷,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发现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属实,不应免除昭某某的连带偿还责任,于是温志水及时向市检察院提出监督建议,得到了市检察院的支持。
春风化雨 和谐民行
对于来访群众,温志水总是倾情调解,认真对待,他常说:“干民行就要当好社会和谐的解压阀”。如在办理杨某某等21人与海拉苏水管局劳动争议纠纷案时,温志水通过调阅案卷、审查相关材料,认为该案虽不符合抗诉条件,但法院判决解除劳动关系存在瑕疵。尤其是这21人办理了城镇户口,承包地已经被收回,生活非常困难,如不能妥善解决,必然带来不稳定因素。因此,他积极争取市检察院和旗政府的支持,并向海拉苏水管局及旗社保局负责人解释说明解除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方案。最终,在两级院协调帮助下,经多方的共同努力,为杨某某等21人办理了社保,此案得以和解息诉。
创新思路 助解难题
工作中,温志水注重开拓工作思路,积极有效地帮助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自身诉求,将信访上访案件导入正常诉讼程序,使信访上访矛盾纳入法治解决的轨道。如包氏姐妹因房屋及承包地被侵占问题的诉讼上访案件。包氏姐妹的父亲去世前已与其养子包某某解除了养父子关系,去世后包氏姐妹的房子、耕地一直由包某某居住和耕种。包氏姐妹索要未果后以返还承包地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两级法院审理后认为:包氏姐妹“主张对涉案土地的经营权,应当到有关行政部门通过行政途径解决”,裁定驳回起诉。包氏姐妹到检察院找到温志水申诉后,温志水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实地了解真实情况。经查明,包氏姐妹和包某某虽然都是在1998年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两个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为相同地块,而且两家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地号、证号也相同。鉴于这种情况,审查认为原审法院依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裁定驳回起诉并无不当。温志水认真向包洪茹姐妹说法释理,阐明法律关系,建议其提起行政诉讼。包氏姐妹十分感激。她们激动地说,上访了20多年,最终是检察官帮助她们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出路。目前,已经做出一审判决,包氏姐妹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