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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满意的检察官】候选人事迹展播---于海飞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5-07-10 11:33:33






  青春在实干中绽放
  
——记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于海飞
 
 于海飞,女,198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于海飞同志参加检察工作十年来,凭着对检察工作的深情依恋,努力践行忠于职守的诺言,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她先后被评为赤峰市“巾帼建功标兵”、赤峰市“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2012年被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三等功。
 元宝山区检察院是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该院的青年干警有朝气,有活力。于海飞是这群年轻干警中的领头人,也是这支年轻队伍中成长最快的一个。在她十年的检察生涯中,无论是办案还是从事政工工作,都有着不俗的业绩,她不仅多次立功受奖,还率领该院的“剑域阳光”青年检察官学会组织、参加多项集体活动和竞赛,也获得了多项殊荣, 现在,33岁的她已经是该院的优秀的侦监科长了。“于海飞是一块淬过火、炼得精的好钢,更是一朵美丽的检察之花”在该院的表奖会上,该院的表奖词这样说。
 她是一个善于打硬仗的人。于海飞是青年检察官中的一员“虎”将。她最初在侦监科兼任内勤工作时,不但案件办得“漂亮”,还协助科长把各种事物性工作打理得井井有条。
 2012年,于海飞调到政工科正赶上该院争创全国先进检察检察院。熟悉政工工作的人都知道,该项工作繁忙,各种检查、报表、材料都要精工细作。尤其是争创活动,一个事连着一个事,压力很大,但她没有在困难面前低头,为了圆满完成任务,她总结出了“三勤三清”工作法。“三勤”就是勤记录、勤梳理、勤写作,力争做到全程优化。“三清”就是把所要做的工作事事清、日日清、细节清,不拖不欠,每项工作无疏漏、不留尾巴。凭借这“三勤三清”她一个人干了几个人的活,所上报的材料受到了上级院的高度评价,为该院跨入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做出了突出贡献。“于海飞干工作一个顶俩,没有真本事,别人就是哭都干不出来。”检察长在全院大会上曾这样评价她。
 2014年,她调回侦监科任科长,在她的带领下,侦监科又一次在全市侦监业务考评中获得第一名,并被荣记集体三等功。“过去侦监科已经连续12年第一,今年是执法规范年,保住这个第一名还真不容易。”“于海飞身上有股干劲,和她在一起,你不想努力都不行!”同事这样评价她。
 她是一个善于啃硬骨头的人。2014年9月于海飞回到侦监科办理的第一起案件就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王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以虚构虚假房源、搞工程需要资金为由高额借贷,涉案资金达300余万元,且有数十名债权人到北京、呼市、当地政府、公检法等部门上访。
 承担该案后,她就感觉出这个案子十分棘手。她埋下头阅读大量卷宗,发现整个案子扑朔迷离,四名犯罪嫌疑人参与作案次数、各自所起的作用还很难明确和区分,此案若是定罪,从现有证据看,尚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如果不定罪,就会让无辜受害者蒙受损失,必然引起更多社会问题。
 “我就不信这个邪!”于海飞犟劲上来了。为了严厉打击犯罪,她多次查询相关司法解释和案例,反复与办案单位沟通,引导侦查部门补充材料,并向上级业务处、本院公诉部门虚心探讨,最终抽丝剥茧,形成了2万多字的审查意见书,每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都形成了完整证据链条,据此,他们提出依法批准逮捕的意见。四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均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其中三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她是一个敢于担当的人。“你们要为我们老百姓做主,我们的血汗钱,要不回来,就去和他们拼命去”控申科里,她听到农民工的“气话”,心里很不是滋味。为了让每一个农民工都能拿到自己血汗钱,她积极联合人社局、建设局、工商局等部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进行排查,走访用工单位积极帮助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去年,她就办理了一起“老赖”欠薪的案子。在走访区劳动监察大队查阅其卷宗中,她发现赤峰某公司在承包一处宅楼外墙保温工程时拖欠农民工工资189万余元,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支付后,该公司仍拒不履行。几次给老板做工作都行不通,她就果断监督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最终,“老懒”软了下来,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履行了支付义务。
 今年2月春节前夕,她还办理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犯罪嫌疑人林某系被公安机关从外地追逃回来,但拖欠工人的工资仍旧没有支付,如果对其批捕,工人还是领不到工资,有的连回家过年的路费钱都得借,面对“两难”境地,她与承办人牺牲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多次提审嫌疑人、多次联系其家属,讲清相关政策,最终在办案期限内为农民工争取到了林某亲友代为偿还的40余万元工资。
 她是一个敢于创新的人。于海飞是一个有主见、敢于尝试创新的人。她把“论辩式审查逮捕机制”大胆运用,改变了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一家独尊”的格局,通过引入侦、辩双方论辩的形式,引导侦辩双方针对有争议的问题,特别是罪与非罪、社会危险性等焦点问题展开辩论,最后以侦辩双方意见为参考,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为此,她顶着许多压力。侦查阶段,律师该不该附条件阅卷?“听取侦辩双方意见会”给了律师太大空间,是不是难以驾驭?万一出事怎么办?自己给自己找麻烦,是不是可行?一个个质疑,一项项挑战,都指向于海飞。但是,她坚持自己观点。“让逮捕权在阳光下运行有啥不好?只要机制建立起来,百姓信任、工作做到家,自己冒点风险算什么?”
 该机制也被赤峰市检察院评为全市优秀创新项目,上报到自治区检察院,得到了领导高度重视。被自治区院《检察情况反映》“优秀信息点评”中认为“此机制可操作性强,便于推广和宣传,为其他盟市该项工作提供了探索性和创新性的经验。”高检院《检察工作简报》第十六期全文转载了该院的这一做法。今年,《检察日报》两次对这一做法给予报道。
 她是一个不怕吃苦的人。海飞的丈夫是一名现役军人,孩子要她一个人照顾。她在政工科任副科长时,赶上全市抽样评估检查组要来该院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而当时政工科人手又少,所以不停的加班成了她工作的主旋律。工作日孩子可以送到幼儿园,周六周日没有办法,只好带着身边。那几天,孩子正发烧,她就利用早晚去给孩子输液。“别总是给孩子输液”,同事有时劝她,她说“我也知道总输液不好,可是孩子好得慢,孩子遭罪,我还没时间照顾他,我不怕吃苦,可是苦了孩子!”现实的无奈让她愧对孩子。
 这就是于海飞的苦,但是每天你看她那神采奕奕,朝气蓬勃的样子,看到她在政工科和侦监科所获得的诸多荣誉,你就会感觉到她那种以苦为乐的人所迸发的巨大能量。
 她是一个学生信赖的好姐姐。为了做到立足本职服务社会,从2009年起,于海飞把办案中当事人的各种心理状态和常发性犯罪规律加以总结,运用到该院开展的“送法进校园”活动,组织该院“剑域阳光”青年检察官学会20多名成员开展“送法进社区”、“为特校学生献爱心”等活动,为居民和学生送去法律知识,为困难孩子送去关爱。即便在妊娠期,仍然顶着烈日和中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坚持完成讲课。她的真诚打动了学生,孩子们有时情不自禁地叫她检察官姐姐。几年来她与该院检察官多次到当地学校和社区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授课辅导人数达6000多人,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和学校师生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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