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满意的检察官】候选人事迹展播---魏世良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5-07-09 16:03:29
情暖群众的检察官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魏世良模范事迹
魏世良,男,196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在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做专职信访接待工作。
熟知控申检察业务的,都知道专职信访接待员是一项清苦的工作。2013年7月,从事检察工作30年的魏世良,被院党组安排到控申接待岗位工作。“如果按照我个人的意愿选择岗位,我是不会选择专职信访员。但是这个岗位总得有人做,既然组织选择了我,我作为一名党员就要服从组织安排,就要把这项工作做好。”在组织找魏世良谈话时,他如是说。体现了一名普通党员服从组织、甘于清苦、勇挑重担的情怀。
老魏在赤峰市检察院接访大厅,每天面对来访人员,针对各种诉求,时而认真倾听、时而仔细审查、时而耐心解答,感受、体会、理解上访人不同的苦难心情和感情历程。时至今日,老魏从事接待工作近两年了,共接待来访群众12000多人次。他风趣的说,遇到突发事件自己就像是扑火员,遇到无理缠访自己就像是调解员,遇到上访老户自己就像是垃圾桶。每当上访人满意而走,老魏的内心总能感受到一份快乐。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把每一件上访案件的息诉工作做好,成为他简单、朴素而又高尚的追求。他自觉用法律把党的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用“践行群众路线,工作情暖群众”的理念,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传递着检察机关公平正义的正能量。
真情诠释为民情怀
魏世良认为,让人民群众满意不能停留到口头上,而是要落实到行动上。
2010年老魏还在民行处工作。翁牛特旗杨某某等21人向检察院反映,在2000年至2003年期间,翁牛特旗海拉苏水利工程管理局分别与职工杨某某等21人签署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杨某某等21人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无效,要求翁牛特旗海拉苏水利工程管理局为其补缴相应的社保费及补发基本生活费。经法院两审终审认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真实有效,驳回了杨某某等21人的诉讼请求。此后,杨某某等21人因得不到满意的答复而长期上访,其中部分人多次越级赴呼、进京上访。赤峰市院受理其申诉后,交由魏世良办理此案,经过他仔细审查认为该案不符合抗诉条件,但他还是耐心的做好疏导、稳控工作,本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满意这个工作目标,制定了“争取政府支持,取得相关单位理解,力求和解,息诉罢访”的工作方案。在翁牛特旗检察院民行科干警配合下,他积极走访相关单位交换意见,努力争取翁牛特旗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水管局、社保局的全力配合。最后,成功的说服了翁牛特旗海拉苏水利工程管理局和21位申诉人签订和解协议,为杨某某等21名申诉人补缴了解除劳动关系前单位所应缴的社保费。翁牛特旗社保局也同意免除申诉人部分社保费和利息,为他们恢复社保关系。21名申诉人感动万分,激动的说:“你为我们忙前跑后,是真心对我们好啊,真是好检察官!”这起多年上访案件最终在他的努力协调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2011年,翁牛特旗乌丹镇张某与刘某两户村民,因葬坟发生纠纷不服法院判决,到市检察院申诉。该案存在着法律适用与民间习俗的冲突问题,双方两个家族几十人情绪激动。一旦处理不当,就可能演变成刑事案件。老魏在承办此案过程中,几次到实地调查,苦口婆心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成功地使这起案件双方当事人和解息诉,实现了法律适用与尊重民间习俗的平衡。
2013年11月,红山区一87岁老人刘某,因与儿子分家析产发生纠纷,当时法院诉讼还没有终结。老人独自一人来到信访接待室,要求检察机关监督此案。按规定,此案不符合检察机关民事监督案件受理范围。老魏一边耐心倾听老人的哭诉,一边细致的向老人解释有关法律。怎么说、怎么劝,老人始终不服,并说你们检察院是法律机关,你们就得管,情绪十分激动。老魏一边倒茶递水安慰老人,一边套问老人子女的联系方式,老人就是不说。最后老人告诉了孙子的手机号码。当时已过中午下班时间,老魏考虑到老人身体状况,联系到老人的孙子小刘。中午一点多,小刘来到接待室,将老人安全接回。老人临上车时说,还是你们检察院的人好。这句话,让老魏感触良多,自己的一点点帮助,换来的是老人对自己工作的肯定,对检察机关的肯定,值!老魏饿着肚子想。
像这样的事例,老魏的脑子里天天都有。刘大爷、杨大哥、张老弟,他用辛勤和智慧,解开一个个心结,打开一个个心锁,重新帮助他们启动了一个个人生的新航程。
真诚化解矛盾纠纷
信访接待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除了饱满的工作热情外,还需要精通业务、熟悉法律,需要掌握心理学、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多方面的知识。老魏克服文化底子薄、年龄大、工作忙的困难,坚持挤时间学习,虚心向处内外同志请教,迅速熟练掌握了涉检信访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了跟上检察工作信息化的步伐,他勤学苦练网络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很快就适应了工作需要。
魏世良认为,没有“闹访”的群众,只有“诉苦”的百姓,如果不是有一肚子委屈,谁愿意闹到检察院来?化解矛盾纠纷不但要讲法律,讲大局,讲政策,还要讲方法,真诚对待信访群众,群众有情绪要理解,有苦水得让他们倒出来,用耐心、诚心消除来访群众的对立,只有这样才有助于矛盾化解,最终实现息诉罢访。
2013年,翁牛特旗二牌子村镇秦某等40多名村民来到检察院举报该村村长贪污问题,院领导非常重视这个举报线索,将案件交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办理。办理过程中,秦某等村民对当地检察机关不信任,多次组织村民来市院闹访,情绪激动,对接待人员进行辱骂及人身攻击。魏世良仍然坚持耐心倾听他们的意见,真情回应信访群众的诉求,并积极协调市院反贪局将此案交由异地办理,信访群众对这样的处理结果都表示非常满意。魏世良说:“老百姓都是明事理、讲道理的,你敬群众一尺,群众就敬你一丈,你真心为百姓解决问题,就能赢得群众的信任。”
2014年初,松山区董某某拄着双拐到检察机关连续上访。老魏经与松山区法院沟通了解,梁某某因非法行医致董某某双腿截肢,现被判刑。因梁某某无执行能力,松山区法院经协调松山区财政部门为其垫付了8万元执行款,支付给刑事被害人董某某,执行完毕。董某某认为此笔款项应属社会救助,不属执行款项,松山区法院执行法官有渎职行为,要求检察机关查处。老魏为了查明事实,分别与市委政法委、松山区法院、松山区信访局、初头郎镇政府沟通了解,因董某某无理诉求无法满足,其多年来一直缠访、闹访,相关部门一直束手无策。老魏接待董某某后,一直对其做耐心疏导工作,劝其息诉罢访,渴了倒水、饿了自己掏钱买来方便面,晚了掏钱让董某某去住旅馆,几天下来,董某某终于被老魏的真情感动,不再到检察机关缠访、闹访。
2013年,民诉法修改后,多数申请民事监督案件的当事人,因不了解修改后的监督范围,在法院诉讼程序未进行完毕的情况下申请监督。这类案件不符合检察机关受理民事监督案件条件。申诉人对检察机关不予受理不理解,缠访、闹访时有发生。老魏凭借他在民行处多年工作经验和所掌握的民事方面的法律知识,细致讲解检察机关民事申诉受案范围和办理程序,指导帮助申诉人向法院申请再审后,再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对不属于检察机关受案范围的来访,疏导其到有管辖权的机关、部门表达诉求。来访人员走的时候,老魏不忘递上一份检察机关宣传单,接待的同时宣传了检察机关受案范围和监督职能。
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我们每一名司法工作人员通过点滴工作和努力去构建的,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我们每一名司法工作人员通过依法、规范办案来实现的。老魏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撰写的心得体会这样写到,能化解的矛盾就要千方百计化解,能够息诉的,就要想尽办法做好息诉工作,我们既要做法律的捍卫者,又要做人民利益的维护者。老魏在信访接待工作中,如是想,如是做。
真心情暖信访群众
老魏平时爱抽烟。因为患有高血压,老伴经常劝他戒烟。他也几次想把烟戒掉,可是每遇到上访人,彼此递上一支烟,在烟雾缭绕中打开话匣,仿佛距离一下子拉近了许多。他认为这种习惯有助于和上访人拉近距离,有助于做息诉工作,索性就不再戒烟了。上访人大多属弱势群体,有的办事心切,加之受不正之风的影响,见到老魏时也有送钱送物的现象。有一天,松山区的一位上访人,硬要塞给老魏100元钱,让他买几盒烟抽,老魏严肃的拒绝了。每遇到这种情形,老魏一改平时平和克制的样子,严词拒绝还要加上一通批评。
2014年2月的一天,一名上访中年妇女晕做在控申大厅外,老魏发现后,立即将她扶进接待室,为她送上热水和药品。而后详细的听取了她的诉求,按照程序迅速给予了办理。他不仅做到不向上访人索取什么,有时他见到一些孤苦无助的上访人,饿着肚子、困在途中、患有疾病等特殊情况时,他还会拿出三五十元给他们买个方便面、吃个便饭、买张车票什么的进行帮助。
有一位上访人因为民事纠纷不服法院判决,到市院来闹访,扬言如不解决问题,不但进京告状,而且将以死相拼。魏世良反复向他说明未抗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效果都不明显,直到下班仍滞留在接待室。当时正值气温急剧下降,上访人衣着单薄,且一天颗粒未进,极有可能感冒病倒。魏世良没有简单要求法警将其带出接待室,而是仍然耐心地向他释法说理,因势利导进行劝解。同时,把自己的饼干、感冒药品给他。通情达理的言行让上访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刚性和检察工作的人性化,最终他接受了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放弃了进京的打算,平静地返回当地。临走前,他说了这么一句话:“如果我们当地也都像你们这样接待,我就不会跑到市里来了! ”
魏世良没有办理过轰轰烈烈的大案要案,也没有惊天动地的感人事迹,平凡的控申工作,无法获得财产的富有,也无法享有太多的鲜花与掌声,但他在工作中践行了群众路线,用真情温暖信访群众,他努力地学习,认真地工作,在忙碌中接受着磨练,在执法中恪守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正是像他这样一个个平凡的人,在平凡的岗位,用他们无私奉献、甘于寂寞精神,捍卫着共和国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