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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满意的检察官】候选人事迹展播---张莉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5-07-08 18:56:35


   公平正义的忠诚守护者
  记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张莉
 
 张莉,女,197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从事检察工作十多年来,她始终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忘我工作,甘于奉献,坚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道德,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取得了突出成绩,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2004年被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评为“赤峰市十佳公诉人”;2013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区十佳公诉人”;2014年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记三等功;2015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赤峰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一、笃学不倦,练就过硬本领
 “做专家型的检察官”是张莉为自己定立的职业目标。公诉部门是检察机关业务性最强、涉及面最广、要求最高的窗口部门。公诉工作关系到法律的尊严和公民的切身利益,容不得丝毫疏忽懈怠,如何应对新的司法形势带来的新挑战,是每一名公诉人都必须严肃面对的课题。从事公诉工作以来,张莉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学习业务,她先后记录了20余万字的工作笔记,几乎向身边所有的同事都请教过工作中的问题。正是因为具有这种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敢于较真的精神,使她练就了一身过硬的本领,成为了公诉部门的行家里手。
 机会总是青睐有准备的人。2013年4月,在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公诉人业务技能大赛中,张莉经过案卷评查、办案量统计、笔试、论辩等多轮选拔,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十佳公诉人”第一名、“优秀办案奖”第一名并获“优秀论辩奖”。2013年6月,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参加第五届全国优秀公诉人评选,完成了长达12个小时的笔试和惊心动魄的答辩、论辩,获得了“全国优秀公诉人”的荣誉称号。
 二、矢志不渝,坚守法治精神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当谈到自己的职业理想时,张莉这样说。在她的心中,始终有着一份对法治的坚守,有着一份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从事公诉工作十多年来,她办理各类案件200多件,无一错案,所办案件认定事实准确率、适用法律正确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特别是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张莉有着超强的韧性和敢于较真的劲头。2012年,她办理一件特别棘手的大案。说这个案件棘手,一是因为涉案人员多,共计18人;二是因为案情复杂,盗窃、销赃形成多条链条,网上犯罪与普通犯罪并行,而且多名被告人拒不认罪;三是因为罪名多,涉及盗窃、传授犯罪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多种罪名;四是因为犯罪涉及的地域广,不仅在本市作案的,也还有在山西、河北等省份和呼和浩特、包头等城市作案的情况。面对复杂的案情,张莉没有丝毫畏难情绪,经过耐心细致地审查,向公安机关提出了10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并追诉了2名被遗漏的被告人。她精心制作了答辩提纲,在做好庭前预测的基础上及时补充完善了证据。在法庭上,她义正词严,不卑不亢,娴熟运用多种示证技巧,当庭出示了大量证据材料,有力证明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清晰还原了案件的真相,彻底制服了被告人,迫使其当庭认罪,如实供述了犯罪行为。该案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3年,张莉办理了张某等四人诈骗、合同诈骗、贷款诈骗案这一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诈骗大案。该案案情复杂,嫌疑人与被害人交织,诈骗、合同诈骗、贷款诈骗多罪名并存。张莉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列举补充侦查意见300余条,对案件事实抽丝拨茧,书写审结报告100余页。由于准备充分、说理明确,法院最终认定了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一时引起轰动,张莉被同事们称为“反诈骗专家”。
 2015年,张莉承担了在赤峰市有重大影响的原松山区人事局局长、穆家营子镇党委书记、镇长涉嫌贪污、受贿等涉案六项罪名的案件,该案非常复杂疑难,四名嫌疑人仅有一人能如实供述,事实认定和证据把握非常考验法律功底,该案现已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砥节励行,奉献无悔青春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这首《竹石》是张莉最喜欢的一首诗。在多年的办案工作中,她严格自律,坚持着共产党员的党性、检察官的操守和做人的原则,就像在岩石中生长的竹子,刚毅挺拔。
 为了能将案子办好、办扎实,张莉慎重对待每起案件,既不因案件疑难复杂而畏难,也不因案小而掉以轻心,正是因为这种认真负责的精神,她把经手的每一件案件都办成了铁案。作为一位年轻的母亲,和许多同龄人一样,她的孩子和家人都需要照顾,但是为了不耽误工作,张莉甚至多次带着正处于哺乳期的孩子一起下乡,提审、出庭时就把孩子放在车上或者委托他人照看,和她一起工作过的同事无不为之动容。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作为一名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也免不了会受到一些人情因素的干扰。张莉也曾遇到亲戚朋友找她说情,也曾遇到威逼利诱甚至威胁恐吓,面对这些情况,她秉公执法、不为所动。2012年,她在办理一起经济犯罪案件时,被告人的亲属通过各种关系找到她,几次邀请她去吃饭都被拒绝,后来有人直接找到她,请求网开一面并许诺给以金钱贿赂,被张莉当场拒绝,她对那些人说:“我手中是有一点点权力,但权力如何行使我说的却不算,要依靠法律,即使法律给了我一点点自由裁量的空间,我还要面对自己的良心!”
 2013年6月,张莉被任命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除了要完成办案工作任务外,还要组织专项活动和对基层院公诉工作进行指导,身上的担子更重了。恰在此时,她参加完全国优秀公诉人大赛后,体力严重透支,没来得及休息就立即赶赴工作一线,带领市院工作组到各基层院检查案件质量,连日的劳累,让她在工作中晕倒了。当她缓缓醒来时,一起工作的同事们都劝她快回去休息,她说“我是这个组的负责人,我走了就会连累大家完不成任务。”最后,她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完成了全部任务。
 当有人问她为什么这么拼命工作时,她说:“是对这个职业的敬畏和热爱让我充满了激情。每当我身着检察服进入法庭时,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就油然而生。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检察官,就要忠于使命,无愧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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