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5-06-03 17:09:59
赤峰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阶段工作推进会
6月1日下午,赤峰市检察机关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阶段工作推进会,主会场设在市院机关一楼报告厅,分会场设在各旗县区院视频会议室。市院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基层院班子成员及环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赤峰市院孙国立副检察长做了《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照检查阶段工作推进的几点意见》讲话,安排部署了全市检察机关关于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检查阶段工作。
孙国立副检察长强调,对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要进一步深化。他说,专项整治工作已经转入对照检查阶段,这一阶段要求更高、标准更严、任务更重、责任更大。首先,从依法治国的高度来认识规范司法行为是我们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与担当。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和每一位干警都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专项活动在严格司法、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对照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其次,必须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来认识规范司法行为势在必行。从抽样评估活动发现的问题来看,我市的检察工作尤其是执法办案工作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问题。再次,就我们的专项整治工作本身存在的问题来看也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求全市两级院,特别是一把手,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引领全体检察人员切实增强检查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专项整治活动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各项工作。
孙国立副检察长强调,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检查阶段工作要逐项严格落实到位。对照检查阶段是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环节。一是要准确查找司法不规范问题,二是要系统梳理、深刻剖析司法不规范问题,三是要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孙国立副检察长强调,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与检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同现行工作结合起来,在规范中工作,在工作中规范,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把学习、查摆、整改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一是坚持“一个导向”,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立查立改、真查真改。二是注重“五个结合”,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与开展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相结合、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与创新创优活动相结合、与开展检务公开工作相结合、与开展“八化”建设示范院创建活动相结合。
孙国立副检察长强调,要强化组织保障,确保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一要强化示范带动,领导干部首先要站在提高司法公信力、实现规范司法新常态的高度,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细的方式,带头查摆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上促下,上下联动。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及时掌握查摆进度,及时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要带头开展整改,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要紧密结合本部门司法办案实际,认真落实对照检查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及时发现、主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确保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加强对下督导。要切实强化对下指导职责,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实地督导、业务部门对口指导、蹲点调研、述职评议、专项巡视等工作机制。三要强化信息宣传。各院要及时总结梳理开展活动过程中可借鉴的工作做法,深度挖掘,多出亮点多出经验,并及时上报市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