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5-04-21 21:16:30
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根本途径。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治思维,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重大责任。要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反恐怖立法,努力铲除滋生暴恐犯罪的土壤。要依法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犯罪的惩治力度,加大对知识产权、技术创新的司法保护力度。要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加快网上信访系统建设和综合运用,努力把网上信访打造成信访主渠道。要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切入点,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参与重点地区和部位专项整治。要高度重视维护网络安全,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的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诈骗、赌博、传播淫秽信息等犯罪,净化网络空间。
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敢于担当,依法办案,主动作为、重拳出击,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要坚持凡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线索,深挖严查、一查到底。要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要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坚决依法查处贿选、破坏选举等案件,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要牢固树立以证据为核心的侦查理念,完善确保严格依法办案的制度机制,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要规范职务犯罪线索管理,防止有案不查、选择性办案。要严格依法行使侦查权,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适用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切实改进办案方式方法。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要深入推进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对重点人、重点案紧盯不放,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没收犯罪所得和违法所得。要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切实增强预防实效。
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是规范和约束司法权行使、保障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要全面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探索建立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健全冤错案件发现受理、审查办理、监督纠正等机制,对冤错案件必须敢于监督、敢于纠错。要以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项报告为契机,全面加强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及有关监管活动的监督,持续整治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后以权或花钱赎身问题。要深入推进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贯彻落实,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加大监督力度,把握好监督边界,推动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健康发展。要准确把握修改后行政诉讼法,研究出台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规则,大力开展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
检察机关监督别人,必须首先自己做到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和水平。要以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持续深入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规范司法的程序、标准和责任。要严格执行最高检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建立公开、规范的与律师交流沟通机制,严禁滥用“特别重大贿赂案件”条款限制律师会见,坚决纠正检察环节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要全面清理各类司法办案考核指标,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更加重视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作用,大力提高检察机关公诉能力,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持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坚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要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和强化案件管理部门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职责,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机制和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
要把公开作为检察机关连接社会的桥梁,深入贯彻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抓住案件信息公开这个重点,着力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检务公开网络。要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大厅建设,实现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
当前,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已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树立改革大局观,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对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改革举措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一体督办。要坚持依法推进,加大督查力度,切实防止“中梗阻”和“肠梗阻”问题。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始终,加强对改革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努力为改革营造环境、凝聚人心、增强合力。
要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按照“五个过硬”要求,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要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政治灵魂,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检察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以周永康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要加强各级检察院党组建设,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坚持从严管理和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保证正确用权、廉洁用权。要把专业化作为检察队伍核心战斗力来抓,积极探索与专业化要求相适应的教育管理模式,创新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基层一线领导和骨干的教育培训,完善职业准入制度,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把警示教育与正风肃纪、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坚决反对和整治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整治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持续整治各种“隐形”和“变种”问题。要强化检察纪律的刚性约束,针对容易发生司法腐败问题的重点环节,健全监督制约、防止利益冲突、回避等机制,研究建立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制度,堵塞利用检察权寻租空间。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对待自身存在的腐败问题,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坚持向社会曝光,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
每一个基层检察院都代表着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是检察机关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的第一线。最高检和省级院、分州市院,都要充分认识基层检察院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责任,进一步解决深入基层不够、服务基层不够、解决基层问题不够的突出问题,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把基层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和基石。要热忱关爱基层检察干警,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建设好精神家园,创造良好环境氛围,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快乐工作、幸福生活,最大限度激发队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