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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谋开局,谱写民行新篇章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5-03-10 16:13:37


当空气中依稀弥漫着鞭炮的硝烟,人们尚在回味春节的喜庆时,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组织召开处务会议,收人心、聚精神,出台八项举措,做好今年民行检察工作。
    举措一,明确职责分工。对民行检察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处长、副处长、内勤及其他人员工作分工,各项任务确定责任人和进度时间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举措二,强化日常学习。民行处在每周五下午用一个小时左右时间集中学习业务知识,全处人员轮流负责每周的学习任务,提前准备讲授和讨论内容,或学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研讨典型案例,或对工作中疑难问题进行探讨;
    举措三,实行案案听证。案件听证是原则,不听证是例外,建立健全听证程序规定以及案件当事人听证权利告知制度。探索建立咨询专家、人民监督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参与、旁听案件听证制度,充分保障案件各方当事人表达诉求的权利,进一步促进审查案件的公开、透明;
    举措四,确定调解优先。对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调解的案件优先组织调解,使调解成为案件审查的必经程序,同时建立和完善告知当事人自愿调解的权利和相关事项;
    举措五,规范日常接待。继续坚持“周三民行检察接待日”制度,民行人员在接待日上午轮流坐班负责接待,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疑难问题,并做好接待记录。严格规范日常接待程序和言表,明确二人接待,做到文明接待、公开接待、依法接待,加强释理说法及引导当事人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
    举措六,坚持案件评查。建立民行监督案件每半年的评估检查工作机制,坚持上下互查、南北互查方式,形成报告进行通报整改;
    举措七,创新业务培训。除积极参加上级院和本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外,市院民行处每年组织一次全市民行检察人员业务培训活动,培训立足本职工作、解决工作所需。坚持以办案促培训,继续完善案件集体讨论及交办案件集中汇报讨论的程序,使案件讨论成为业务学习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探索巡回授课与对下业务指导相结合培训模式,鼓励和培养基层院业务骨干积极参与授课等培训活动,带动全体民行检察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举措八,月月回头自查。每月底召开处务会,民行处人员对各自在本月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计划做什么、做了什么、效果如何、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自查既包括办案工作,也包括思想政治、廉洁自律情况。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方法落实到日常工作生活中,使其成为民主生活的重要内容,成为人人自我反省、自我激励、不断促进工作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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