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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全国“百优”基地构建立体化警示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5-02-15 15:45:59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利用现有办公条件,以现实为素材,融入廉政文化元素,建成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主基地,基地先后获评“全国百优”、自治区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依托基地构建的立体化警示教育平台,已成为该院最鲜亮的廉政文化名片。
一是成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新阵地。2014年4月,为真正发挥教育在预防腐败方面的先导作用,区委将该基地列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基地,并发文,把在该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作为全区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的必修课。截至目前,该院共接待前来接受警示教育的党员干部21批次3300余名。结合群众路线的特点,该院党组确立了将教育重点放在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身上,编辑制作成警示片在基地播放,教育基层干部慎用权、知戒惧,珍惜家庭、生命和自由,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二是成为元宝山对外宣传的新窗口。廉政警示教育建立了固定的主阵地,保证了廉政教育工作长久持续开展。在此基础上,元宝山区形成以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为核心,以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区看守所“现身说法”教育基地、预防大篷车等辐射点的警示教育格局,引起市、区领导的关注,成为接待上级领导来元宝山区走访调研的考察点。
三是成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平台。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在元宝山区形成“星火燎原”之势,迸发出令人欣喜的“生产力”。该院以警示教育基地为平台,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着手,与相关建设单位协作并进,通过建立“三项制度”(联席会议、廉政提醒以及廉政准入制度)和开展“三查三评”活动(查制度评整改、查流程评服务、查效能评作风)等举措,形成长期的、立体式的预防职务犯罪监督教育体系,使该院的警示教育既有响鼓重锤的阶段性效果,又有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长远成效。有的单位针对自身制度不完善、有可能引发职务犯罪入手,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的单位则进一步加强了内部防范机制,实现了关口前移。该院陆续在金融、教育、税务、建设、交通等9个系统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廉政共建活动,先后对投资6亿元的金河湾棚户区建设项目进行挂牌督办,建筑合同与廉政协议两个合同的双签率达100%,确保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