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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四项措施推进案件信息公开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5-02-03 15:15:33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3条、重要案件信息2条、法律文书2份。
一是完善系统配置,确保案件信息公开权限。确定专人负责案件信息公开业务,同时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为负责案件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配置文书公开复核、案件信息公开数据导出、辩护与代理预约信息数据导入、案件信息公开数据导出查询权限以及相关公开法律文书的最低审批权限。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在外网上安装案件信息公开数据交换平台,登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后台对配置进行检查,并在内外网计算机上安装刻录机,确保了检察内网、数据交换平台、外网间数据的顺利转换。
二是强化复查验收,确保案件信息公开质量。为进一步把好公开版法律文书的复查审核关,重点复查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即是否存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的信息;是否属于重大、敏感案件以及上级院交办、督办的案件;是否按照规定采取符号替代方式对有关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姓名做匿名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屏蔽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未成年人的相关信息,以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等信息。对不符合规定的公开版法律文书,一律退回重新制作。
三是细化工作分工,确保案件信息公开有序。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业务部门在案件信息发布工作中承担的职责职能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要求各业务部要加强与案管部门的沟通交流协调配合。同时,对重要案件信息发布范围,法律文书的发布范围、发布格式、发布流程、审批程序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保证案件信息公开有序运行。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案件信息公开落实。案管部门每周定期对应当公开的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是否按照规定公开进行巡查,对公开不规范的案件信息,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及时修改,并将巡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分类,不定期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反馈,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