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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纠正“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5-01-30 14:46:38
为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检察机关“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成效,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全院干警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坚决打好收官之战、踢好临门一脚,有效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结合新的一年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总体安排,林西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院范围内对纠正“四风”问题工作集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明确监督检查重点。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结合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实际,该院坚持以检察纪律作风建设为主题,以纠正“四风”、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着眼点,重点放在收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走访、联谊;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十个方面,涵盖了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日常执法司法和与工作关系密切的工作及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了工作生活的整个过程,基本实现了对检察人员组织纪律及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的全覆盖。
二是专门制定了活动方案。为使监督检查活动一步一个脚印、循序渐进、扎实有效开展,该院专门制定出台了《林西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对纠正“四风”问题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把活动划分为组织学习、开展自查、监督检查三个阶段,从2015年1月5日开始到3月5日结束,历时两个月时间。并从组织领导、纪律要求、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等各方面,都做出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活动开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三是突出强调了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一方面强化从严治“长”,健全和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明确提出了院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带不好队伍的领导不是称职的领导”、“队伍出问题首先是领导的问题”的理念。强化为“长”责任,落实治“长”措施,按照“权责统一、双责并重、严上为先、层层落实”的要求,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层级责任分解的领导责任体系。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队伍问题频发或发生严重纪律作风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格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直接责任领导进行追责问责,同时严肃追究“一把手”的领导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另一方面突出强调了“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要求在监督检查活动中,各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提高对分管部门和本部门纠正“四风”监督检查专项活动的认识,切实履行好相应职责。纪检监察部门重点抓好监督检查专项活动各项措施的组织落实,科学谋划、周密安排,搞好综合协调,确保监督检查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对顶风违纪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对监督检查活动中走过场、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目前,该院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已进入深入学习、自查自纠阶段。各职能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干警进一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自治区检察院30条配套规定以及高检院、自治区院有关纪律、禁令等规定。对照监督检查重点,部门内正在开展严肃认真的自查自纠,自查结果将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