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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推进“3+1”活动电视电话会议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14-07-22 15:28:01
6月13日上午,推进“3+1”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在自治区院召开。马永胜检察长在会上强调,“3+1”专项工作是在当前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大形势下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惩治司法腐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一个重要举措,必须用心用力抓好抽查复查督查工作,确保“3+1”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15个盟市分院的检察长就本地区“3+1”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在认真听取各盟市地区院对“3+1”活动前一阶段查找问题情况的汇报后,马永胜检察长对前一阶段的活动进行了总结点评,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马永胜指出,全区开展专项工作在势头上总体是好的,在摸清底数、排查案件线索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成效明显。但是各地在活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一是对专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高度还不够。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工作成效不明显,推进力度有待增强。四是闭门搞排查,专项工作没有形成声势。
马永胜要求各级院深刻认识开展“3+1”专项工作的现实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形成加大工作力度的共识。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来看,“3+1”专项工作是全区检察机关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自选动作。各级院都要做好这个自选动作,通过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以及“有权人”和“有钱人”花钱买刑等问题,通过查处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等问题,增强检察人员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心。从推进检务公开的现实紧迫性来看,深化检务公开是今年自治区检察院安排的5项重点改革任务中,最重要、也是难度最大的一项改革任务。检务公开不仅牵动全部工作,而且是一个重要的倒逼机制,倒逼全区检察机关从现在开始必须及时有效地解决当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够经得起当事人、社会各界的检验,经得起时间的检验,确保执法规范的一系列制度规范必须建立健全起来,得到最严格的遵守。
“3+1”专项工作就是深入查找案件质量问题、推进规范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的一个重要方法。检务公开在年底前要全面推开,按照时间表分步推进。检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是微信、微博和门户网站。目前全区建立门户网站的院仅有4个,开通微信、微博的院也只有几个,推进检务公开的平台基础还很薄弱和落后,各级院要重视和加快推进检务公开的载体建设。
马永胜强调,各级院在开展“3+1”专项工作时,要抓好三个专项工作和一个专项行动之间的协调。特别是要把职务犯罪缓免刑和减假暂两个专项工作,与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通过在前两个专项工作中深入挖掘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背后的司法腐败现象,来为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提供线索。要通过“3+1”专项工作,打出一套组合拳,既查找和解决自身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通过查找执法司法中的问题来释放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的强烈信号,以专项工作的实效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圆满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