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检察院经济和职务犯罪检察部 时间:2025-01-31 10:38:55
为深入践行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提升检察官案件办理质效和出庭公诉能力,1月20日,赤峰市检察院组织职务犯罪检察条线对办理的一起被告人不认罪职务犯罪案件开展庭审观摩听庭评议活动。
庭审前,检察官深入研究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政策问题,熟悉掌握案情及证据情况,充分准备出庭预案。控辩双方在法庭组织下召开庭前会议,就非法证据排除、举证方式、回避等事项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中,检察官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翻供理由进行发问,根据犯罪构成要件特点对证据进行分组、分类举证。法庭辩论阶段,检察官结合案件的特殊性从犯罪构成、量刑建议及警示教育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在归纳总结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基础上,聚焦争议点,围绕证据问题、定性问题,有理有据、干脆利落地予以答辩,顺利完成庭审。
庭审后,听庭人员围绕检察官出庭规范、文书质量、庭前准备、出庭质量及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客观的分析、评价。同时,听庭人员结合本案及曾办案件对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中常见、疑难问题进行复盘,有针对性地总结应对方式方法,为全市职务犯罪案件的出庭公诉工作提供新思路。
下一步,赤峰市检察院将坚持聚焦主责主业,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以提高办案质量为中心,持续开展全市各类案件庭审观摩听庭评议活动,有针对性地强化出庭公诉能力建设,实现办案质量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