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时间:2023-11-20 14:51:38
为深入推进赤峰市看守所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有效落实未成年在押人员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座谈会,围绕全市未成年在押人员集中关押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讨论。结合全市未成年在押人员羁押管理工作存在的实际困难,经协商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全市未成年在押人员实行集中关押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定红山区看守所和翁牛特旗看守所作为全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集中关押监所,划定了收押范围,并对现存关押调整、成年适时调整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通知》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集中管理作出详细规定,要求集中关押监所加强对未成年在押人员安全管理教育,认真落实对未成年在押人员管理的各项措施,建立健全未成年在押人员管理制度,制定管理教育计划,对未成年在押人员进行法律法规、道德修养、文化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并针对未成年在押人员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健康教育。同时对给养费用保障、就医住院治疗等方面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通知》还明确规定,对于判处拘役和留所服刑的未成年罪犯,由指定关押看守所负责执行刑罚;对于判处实刑需要投送监狱的未成年罪犯,原则上由原属地看守所负责投送至监狱,但经属地看守所与关押地看守所协商,也可由关押地看守所负责投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