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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检察院组织召开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4次(扩大)学习会

来源:赤峰市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时间:2023-05-08 09:48:22


  4月21日,市检察院组织召开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4次(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3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4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和4月3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会议精神,传达学习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最高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文件;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组织读原文、学原著、谈体会;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进行研讨交流。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雪梅主持学习并讲话,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议强调,要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掌握这一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系统思维、坚持为民司法,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强大思想武器。

  会议要求,要持续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与贯彻落实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的安排部署、具体要求结合起来,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以“快”字为先,“实”字为要,“干”字当头,推动各项年度工作赶早、提速、快进,力争早日实现既定目标。

  会议强调,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在抓落实、重在体现成效。要自觉对标对表中央、最高检、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有关精神,严格落实赤峰市检察院《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特别是要减少非确有必要的会议活动,控制好会议规模和时间,减少各类文件,简约高效办文办会,更严更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不断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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